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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年毕业季过后,不少社会新鲜人仍在找工作、准备国考或研究所,原本以学生身分依附父母的健保该怎么办,也成为不少人关心的问题。依现行规定,应届毕业学生如果目前没有职业,自当学年度终了之日起1年内,仍可继续以眷属身分依附父母参加健保,并不是毕业后就一定得立刻改成自己到公所投保。
大学毕业还没找到工作,健保要自己缴吗?
依《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第21条规定,被保险人的二亲等内直系血亲卑亲属,成年且无职业,如果是应届毕业学生,自当学年度终了之日起1年内,仍得以眷属身分参加健保。因此,刚从大学毕业、目前仍在待业的社会新鲜人,如果符合规定,可以继续依附父母投保,不必因学生身分结束,就立刻改成自行到公所加保。健保署也说明,学生毕业后如果暂时还没有找到工作,待业1年内仍可维持眷属身分,让毕业生在从校园进入职场的求职期间,健保投保身分可以持续衔接。
毕业后「1年内」怎么算?不是从毕业典礼当天起算
法规所称的「1年内」,并不是以毕业典礼当天或取得毕业证书当天作为起算点,而是「自当学年度终了之日起1年内」。因此,不同学校或特殊学制的实际资格认定,仍应依所属学年度与相关投保数据为准。
不过,毕业生要继续以眷属身分投保,仍须符合「无职业」条件。健保署目前使用的成年卑亲属续保申报数据,也将应届毕业生资格列为「自当学年度终了日起一年内且无职业」。
如果毕业后仍在找工作、准备考试,且没有取得其他依法应投保的身分,就可以继续适用这项规定。
毕业后找到工作,还能继续挂爸妈健保吗?
如果毕业后已经正式就业,而且取得依法应由工作单位办理健保的受雇者身分,就应改由工作单位办理投保,不能因为毕业尚未满1年,就继续选择依附父母。健保署表示,毕业生找到工作后,应由雇用单位以被保险人身分办理投保,原本依附父母的眷属资格则应办理转出。不过,《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第20条另有规定,原有投保资格尚未丧失,而从事不超过3个月短期性工作者,仍得以原投保资格继续投保。
毕业超过1年还没找到工作,健保怎么办?
如果毕业已超过上述1年期限,仍然没有工作,也没有其他依法可以投保的身分,就不能再依「应届毕业生」资格继续挂在父母名下。健保署说明,这类民众应改以第六类地区人口身分,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市、区公所办理投保。目前第六类地区人口每月自付健保费为826元。毕业后仍无职业者,可在规定期限内依附父母;找到依法应加保的工作后,则改由工作单位投保;1年期满仍无其他投保资格者,则改以第六类地区人口身分投保。
毕业1年内可以挂父母,也可以自己到公所投保
符合毕业后1年内资格者,也不一定只能继续依附父母投保。健保署曾以大学毕业生为例说明,应届毕业后1年内尚未就业者,可以选择继续依附父母投保,也可以改以第六类地区人口身分到公所投保,民众可以依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适法的投保身分。
两种方式的实际保费可能不同。健保署过去公布的案例中,一名毕业生原本依附具有雇主身分的父亲投保,每月眷属保费为1799元,之后改以第六类地区人口投保,每月自付826元。因此,能够继续挂父母,不代表每种家庭情况下都一定比较省。大学毕业后暂时未就业者,可先确认是否仍符合应届毕业后1年内、无职业的眷属资格,再依家庭投保情况比较依附父母或第六类地区人口的保费差异;之后若取得新的投保资格,则须依实际身分办理异动。
参考数据: 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毕业后1年内,在待业期间健保免转出〉 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大学应届毕业生正确参加健保可节省保费〉 《全民健康保险法施行细则》第20条、第21条 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全民健康保险被保险人之成年卑亲属续保申报表」 本文内容仅供一般信息参考,实际投保资格、保费金额及相关规定仍应以卫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险署最新公告与个案认定为准;如有疑义,建议洽健保署或相关承办单位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