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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台办近日推出「台青e家」平台,集成求职、升学及交流等信息。 陆委会于今(6)日证实,已协调相关单位对该网站实施「停止解析」,实质上等同于封锁网站。 对此,中正大学传播系教授罗世宏于脸书发文质疑,《两岸人民关系条例》虽可作为调查或裁罚特定违法行为的依据,但是否足以授权政府封锁整个网站,仍涉及法律保留、正当进程与比例原则等重大法律问题,必须厘清。 罗世宏表示:「第一次是NCC,第二次是内政部,这次是陆委会。 从什么时候开始,台湾政府官员随时想封某个网站就可以封了? 请问法律依据和处分进程何在?
」根据《中央社》报导,陆委会副主委梁文杰指出,「台青e家」刊载中国大陆职缺、学校招生信息,并提供在线投递履历等功能,涉及《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第23条(协助陆方学校招生)、第33条(中介相关职务)及第34条(广告刊播)等规定。 因此经协调相关单位后,已对网站进行停止解析。 梁文杰并举例,2019年中国大陆推出「关注31条」网站时,也曾由NCC进行封锁。 然而,罗世宏强调,上述条文规范的是具体行为,即使网站内容违法,法律效果应是针对行为人裁罚或移除特定内容,而非直接封锁整个网域。 现行法规并未明文授权主管机关可要求电信业者实施DNS层级的全面封锁。 他指出,「行为违法,不等于手段合法」。
政府不能因认定内容违法,就推论可采取任何有效阻止方式。 目前陆委会虽说明可能违反的法条,却未清楚指出「停止解析」的具体法律授权依据,此为说法中的关键缺口。 罗世宏进一步说明,DNS停止解析虽未移除境外服务器内容,但实际效果是让台湾用户无法通过一般网域名称进入网站,因此不仅是技术措施,更涉及人民接收信息自由、网络通信自由及电信业者营业自由等基本权利。 他追问:若仅部分内容违法,为何不针对违法页面处理,而必须封锁整个网站? 政府本可采取发布风险警示、处理特定履历搜集页面、调查台湾境内协力者或裁罚违法仲介等侵害较小的替代手段。 更重要的是,必须厘清:由哪个机关、依据哪条法律、经过何种进程作出封锁决定?
是否有书面处分、封锁期限、定期检讨机制,以及诉愿或司法救济管道? 若仅通过机关间协调要求业者配合,恐形成「以行政协调取代法律授权」的违宪疑虑。 罗世宏坦言,目前并未直接认定陆委会违法扩权,但认为「此举具有行政扩权的高度疑虑」,最终仍须视正式法律依据与处分文档而定。 若陆委会认为该网站对国家安全或个人数据构成急迫威胁,最有力的回应应是公开完整法律依据、处分文档与进程设计,接受公众检验。 他最后直言:「目前外界看到的,仍然只有半套说法。 」并补充:「我可以在线等梁文杰的全套说法。 或者,我可以教学,告诉梁文杰什么是民主台湾的数字治理政策与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