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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证!《镜周刊》记者爆黄国昌小姨子注资凯思 犯诽谤罪判刑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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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证!《镜周刊》记者爆黄国昌小姨子注资凯思 犯诽谤罪判刑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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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这代表什么

镜周刊记者林俊宏不实爆料黄国昌小姨子注资,法院判诽谤罪刑期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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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正文

民众党主席黄国昌涉雇用狗仔跟拍政敌疑云,《镜周刊》去年报导,该公司为凯思国际,其中由黄国昌的小姨子高翚注资100万元成立,黄国昌则对此提告撰稿记者林俊宏,台北地方法院今(21)日公告判决,林俊宏犯散布文本诽谤罪,处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 根据裁判主文公告查找系统,判决指出,该案案号为刑事114年自字000069号,案由为加重诽谤,判决主文写道,林俊宏犯散布文本诽谤罪,处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不过并未写到其他信息。 对此,民众党团主任陈智菡在脸书发文表示,案由是林俊宏称黄国昌小姨子注资凯思,被提刑事自诉,今天宣判。

陈智菡呛,这种滥用新闻自由诋毁、诽谤他人名誉累犯,竟然可以易科罚金,一犯再犯毫无悔意,躲在镜集团的保护伞下,镜集团助长假新闻泛滥,简直是诈骗帮凶。

常见问题(FAQ)

《鏡週刊》記者為何被判刑?

因報導黃國昌小姨子注資凱思,法院認定構成文字誹謗罪,判處3個月徒刑。

易科罰金是什麼?

以繳納罰金代替服刑,本案為每日1000元新台幣折算,可免入監。

此案對媒體有何影響?

凸顯報導政治人物的法律風險,可能導致媒體自我審查加劇。

今日小测

《镜周刊》记者林俊宏因哪则报导被法院判处诽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