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民众党主席黄国昌涉雇用狗仔跟拍政敌疑云,《镜周刊》去年报导,该公司为凯思国际,其中由黄国昌的小姨子高翚注资100万元成立,黄国昌则对此提告撰稿记者林俊宏,台北地方法院今(21)日公告判决,林俊宏犯散布文本诽谤罪,处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 根据裁判主文公告查找系统,判决指出,该案案号为刑事114年自字000069号,案由为加重诽谤,判决主文写道,林俊宏犯散布文本诽谤罪,处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不过并未写到其他信息。 对此,民众党团主任陈智菡在脸书发文表示,案由是林俊宏称黄国昌小姨子注资凯思,被提刑事自诉,今天宣判。
陈智菡呛,这种滥用新闻自由诋毁、诽谤他人名誉累犯,竟然可以易科罚金,一犯再犯毫无悔意,躲在镜集团的保护伞下,镜集团助长假新闻泛滥,简直是诈骗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