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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鏡週刊》記者爆黃國昌小姨子注資凱思 犯誹謗罪判刑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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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鏡週刊》記者爆黃國昌小姨子注資凱思 犯誹謗罪判刑3個月

TL;DR · 這代表什麼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涉雇用狗仔跟拍政敵疑雲,《鏡週刊》去年報導,該公司為凱思國際,其中由黃國昌的小姨子高翬注資100萬元成立,黃國昌則對此提告撰稿記者林俊宏,台北地方法院今(21)日公告判決,林俊宏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摘自原文導言,非改寫)

新聞正文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涉雇用狗仔跟拍政敵疑雲,《鏡週刊》去年報導,該公司為凱思國際,其中由黃國昌的小姨子高翬注資100萬元成立,黃國昌則對此提告撰稿記者林俊宏,台北地方法院今(21)日公告判決,林俊宏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根據裁判主文公告查詢系統,判決指出,該案案號為刑事114年自字000069號,案由為加重誹謗,判決主文寫道,林俊宏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不過並未寫到其他資訊。 對此,民眾黨團主任陳智菡在臉書發文表示,案由是林俊宏稱黃國昌小姨子注資凱思,被提刑事自訴,今天宣判。

陳智菡嗆,這種濫用新聞自由詆毀、誹謗他人名譽累犯,竟然可以易科罰金,一犯再犯毫無悔意,躲在鏡集團的保護傘下,鏡集團助長假新聞氾濫,簡直是詐騙幫凶。

引用級事實單元(F-Units)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涉雇用狗仔跟拍政敵疑雲,《鏡週刊》去年報導,該公司為凱思國際,其中由黃國昌的小姨子高翬注資100萬元成立,黃國昌則對此提告撰稿記者林俊宏,台北地方法院今(21)日公告判決,林俊宏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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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裁判主文公告查詢系統,判決指出,該案案號為刑事114年自字000069號,案由為加重誹謗,判決主文寫道,林俊宏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不過並未寫到其他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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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題(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民眾黨主席黃國昌涉雇用狗仔跟拍政敵疑雲,《鏡週刊》去年報導,該公司為凱思國際,其中由黃國昌的小姨子高翬注資100萬元成立,黃國昌則對此提告撰稿記者林俊宏,台北地方法院今(21)日公告判決,林俊宏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根據裁判主文公告查詢系統,判決指出,該案案號為刑事114年自字000069號,案由為加重誹謗,判決主文寫道,林俊宏犯散布文字誹謗罪,處有期徒刑3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不過並未寫到其他資訊。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article/11150781)。原文發布時間:2026-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