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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赖于榛 台北5日电)立法院日前修正「老人福利法」第22条引发议论,卫福部次长吕建德说,若按照修法内容,65岁至69岁单身长者平均年所得在新台币155.8万元以下就符合修法的全额补助,但负担这些费用的年轻受薪阶级,年薪中位数却不到60万元,修法损不足却补有余,明显违反世代公平,健保是台湾最重要的社会资产,30年走来并不容易,掏空却是一夕之间。
蓝白推「老人福利法」第22条修正,明订近一年综合所得税率未达20%的65岁以上长者,健保费由中央全额补助,却删除原条文有关部分负担费用或保险给付未涵盖医疗费用无力负担者,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应予补助等内容。修法引发医护团体关切,行政院日前已收到立院三读条文,最晚明天须确认如何因应。
行政院长卓荣泰今天在行政院会指示卫福部综合整理各界意见,就各受影响层面进行通盘研商,回归量能负担、确保弱势补助、永续财政等原则;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主持政院会后记者会时强调,会采取合法合宪作为因应。
吕建德在行政院会后记者会时说明,修法违反社会保险量能付费、风险分担等基本原则,修法一旦通过,全台约485万的长者、将近83%无须缴纳健保费,预估每年要增加近新台币400亿元的医疗支出,至2049年更增加到628.6亿元,违反预算法等财政纪律。
他举例指出,若按照修法的综合所得税率未达20%来估算,年所得会落在133万元到266万元之间,民间监督健保联盟也有试算,65岁至69岁单身长者平均年所得在155.8万元以下,就能符合修法的全额补助,但要负担这些费用的年轻受薪阶级,年薪中位数不到60万元。
吕建德还说,此次修法也删除弱势长辈部分负担及自费医疗补助的法源,将近6.6万名真正需要的弱势长辈反被遗漏。
对于近期医界、护理界、社福界、社工界都呼吁修法应审慎为之,吕建德表示,修法不该补了不该补的,却删了不该删的,损不足却补有余,明显违反社会公平正义、世代公平;他强调,健保是台湾最重要的社会资产,30年走来并不容易,掏空却是一夕之间,期盼别因一时的考量,牺牲健保这份永久资产。(编辑:林淑媛)1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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