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105 发言日期: 1151104 发言时间: 214157 公司代号: 2385 公司名称: 群光 主旨 : 公告一年内累积取得安联台湾科技基金达新台币三亿以上 符合条款: 第20款 事实发生日: 1151104 说明: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属特别股者,并应标明特别股约定发行条件,如股息率等): 安联台湾科技基金 2.事实发生日:115/3/9~115/11/4 3.董事会通过日期: 不适用 4.其他核决日期: 核决层级:董事长核决 民国115年11月4日 5.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交易单位数量:805577.3单位 每单位平均价格:新台币484.12元 交易总金额:新台币390,000,000元 6.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相对人:安联证券投资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其与公司之关系:无 7.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转之所有人、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前次 移转日期及移转金额: 不适用 8.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 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9.本次系处分债权之相关事项(含处分之债权附随担保品种类、处分债权 如有属对关系人债权者尚需公告关系人名称及本次处分该关系人之债权 帐面金额: 不适用 10.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原递延者应列表说明 认列情形): 不适用 11.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 事项: 交付或付款条件:依申购合约规定 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依申购合约规定 12.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基金净值 交易之决定方式及决策单位:依本公司核决权限办理 13.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标的公司每股净值: 不适用 14.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 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累积持有数量:2,168,019.7单位 累积持有金额:新台币689,999,912元 权利受限情形:无 15.迄目前为止,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三条所列 之有价证券投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 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注二): 占总资产之比例:83.30% 占业主权益之比率:154.17% 营运资金:-22,983,608仟元 16.经纪人及经纪费用: 依申购合约约定 17.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 投资理财 18.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不适用 19.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否 20.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不适用 21.本次交易会计师出具非合理性意见:不适用 22.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不适用 23.会计师姓名: 不适用 24.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 不适用 25.是否涉及营运模式变更:否 26.营运模式变更说明:
27.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 不适用 28.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29.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消息日期: 不适用 30.其他叙明事项: 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新台币-22,983,608仟元, 合并报表营运资金新台币24,573,202仟元,本次投资通过集团资金集中调度, 无资金不足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