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105 发言日期: 1151104 发言时间: 190715 公司代号: 1597 公司名称: 直得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背书保证达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 第25条第1项第4款 符合条款: 第22款 事实发生日: 1151104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1/04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cpc Europa GmbH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直接持股100%之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261,047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148,000 (5)本次添加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148,0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296,0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11,100 (8)本次添加背书保证之原因: 营运及兴建厂房之资金需求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98,695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39,053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子公司与银行之授信契约到期已无任何借贷行为且不续约,即背书保证责任之解除 (2)日期: 子公司与银行之授信契约到期已无任何借贷行为且不续约,即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日期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1,261,047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296,00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0.12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0.12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