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105 发言日期: 1151104 发言时间: 184550 公司代号: 2528 公司名称: 皇普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国内第四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115年第3季转换 普通股之增资基准日(更正主旨) 符合条款: 第1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103 说明: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1/03 2.增资资金来源:可转换公司债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4.全案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发行股数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 发行总金额:新台币17,685,450元 发行股数:1,768,545股 5.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7.每股面额:10元 8.发行价格:不适用 9.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不适用 10.公开销售股数:不适用 11.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不适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不适用 13.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流通在外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资资金用途:不适用 15.现金减资后再行募资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资当年度及前一年度有办理现金减资者适用):不适用 16.其他应叙明事项:订定115年11月3日为公司债转换普通股之增资基准日,增资后 实收资本额为新台币5,033,589,820元,并依法令规定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