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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赖于榛 台北5日电)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老人福利法第22条,行政院长卓荣泰今天表示,修法违反社会保险原则、世代正义以及优先补助弱势等,同时剥夺中低收入特定弱势长者的医疗保障,将请卫福部进行通盘研议;行政院也强调,会采合法合宪的因应作为。
蓝白推老人福利法第22条修正,明订近一年综合所得税率未达20%的65岁以上长者,健保费由中央全额补助,却删除原条文有关部分负担费用或保险给付未涵盖医疗费用无力负担者,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应予补助等内容。
卫福部今天在行政院会说明老人福利法修法的各界意见评析,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今天主持政院会后记者会时转述,卓荣泰会中指出,长者福利照顾一向是政府重要政策,现行机制,中央对70岁以上低收、中低收长者每年通过预算新台币12.2亿元补贴相关健保费,65岁至69岁低收、中低收长者则是由地方政府视情形补助。
卓荣泰说,这次修法后,65岁以上长辈健保费补助扩大到8成以上长者,一年经费约达400亿元,20年、30年后补助经费更要高达600多亿元,但修法大幅增加政府岁出却未指明财源,也没有完全履行与政院征询的进程。
他表示,立院此次修法有几项问题,第一,违反社会保险原则与世代正义,因为健保制度是秉持自助互助以及量能付费原则;第二,违反社会福利应优先补助弱势的原则,且修法删除了现行对特定弱势的补助,等于剥夺中低收入特定弱势长者的医疗保障;第三,是违反宪法与财政纪律。
卓荣泰认为,考量补助经费庞大,攸关国家财政资源分配,请卫福部综合整理各界意见,就各受影响层面进行通盘研商,回归量能负担、确保弱势补助、永续财政等原则。
李慧芝说,政府推动社会福利政策时候都会严格秉持3个原则,不增加实质举债、不排挤其他政策、进程要合法合宪,政府要照顾长辈,同时得维护健保制度世代永续,不能漏接最被需要照顾的弱势长辈,这样的问题已经引发很多医护与民间团体担忧,因此政院会在宪法赋予的范围内,采取合法合宪的妥善因应作为。(编辑:苏龙麒)115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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