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105 发言日期: 1151104 发言时间: 180412 公司代号: 8045 公司名称: 达运光电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添加背书保证金额达「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 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二款、第 三款及第四款之公告标准。
符合条款: 第22款 事实发生日: 1151104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1/04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艾斯特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586,770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300,000 (5)本次添加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220,00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520,000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152,917 (8)本次添加背书保证之原因: 银行融资额度担保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300,00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68,576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依与银行签订之合约规定 (2)日期: 依与银行签订之合约规定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977,950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620,00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31.70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65.09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