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105 发言日期: 1151104 发言时间: 174258 公司代号: 8110 公司名称: 华东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添加资金贷与金额达新台币一千万元以上 且达本公司最近财务报表净值百分之二以上。
符合条款: 第23款 事实发生日: 1151104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1/04 2.接受资金贷与之: (1)公司名称:华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2)与资金贷与他人公司之关系: 为本公司100%持股之子公司 (3)资金贷与之限额(仟元):6,281,954 (4)原资金贷与之余额(仟元):0 (5)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金额(仟元):584,820 (6)是否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贷与对象分次拨贷或循环动用之资金贷与:是 (7)迄事实发生日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584,820 (8)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原因: 短期融通资金需求 3.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所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1,512,02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1,107,177 5.计息方式: 依合约规定 6.还款之: (1)条件: 依合约规定 (2)日期: 依合约规定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 584,820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3.72 9.公司贷与他人资金之来源: 其他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以自有资金支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