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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表日期: 1151105 發言日期: 1151104 發言時間: 170840 公司代號: 6944 公司名稱: 兆聯實業 主旨 : 公告本公司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暨國內第二次 無擔保轉換公司債,向金管會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 符合條款: 第51款 事實發生日: 1151104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11/04 2.公司名稱:兆聯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1)本公司申報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13,000張, 每張面額100,000 元,上限總額新臺幣1,300,000,000元案,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9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5537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2)本公司申報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上限12,000張, 每張面額100,000 元,上限總額新臺幣1,200,000,000元案, 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15年9月22日金管證發字第11503553711號函申報生效在案。 (3)茲因近期國內資本市場行情變化不定,為避免遽然訂價發行損及本公司股東權益, 且考量認購人投資意願及資金募得之可行性,故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 延長募集期間三個月至116年3月21日。 (4)上述申請延長募集期間乙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民國115年11月4日 金管證發字第1150359927號函准予備查。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