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105 发言日期: 1151104 发言时间: 150050 公司代号: 2492 公司名称: 华新科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国内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收足应募价款 符合条款: 第5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104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1/04 2.公司名称: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依据「发行人募集与发行有价证券处理准则」第九条第一项第二款 规定办理,本公司发行国内第二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至公告日止,债款代收银行 业已收足所有应募款项并汇拨至专户存储银行,共计新台币肆拾伍亿元整,特此公告。 6.因应措施:不适用。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