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105 发言日期: 1151104 发言时间: 144512 公司代号: 6657 公司名称: 华安 主旨 : 公告本公司与田边制药台湾子公司台湾田边制药 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合约(补充说明) 符合条款: 第10款 事实发生日: 1151104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1/04 2.契约或承诺相对人:台湾田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无 4.契约或承诺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115/08/06~117/11/30 5.主要内容(解除者不适用): 本公司与台湾田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田边制药)签订合作开发合约, 将ENERGI-F703DFU用于治疗糖尿病足溃疡(以下简称F703DFU)与田边制药合作开发, 由本公司提供技术文档给予田边制药进行技术转移。
6.限制条款(解除者不适用):依合约规定。 7.承诺事项(解除者不适用):依合约规定。 8.其他重要约定事项(解除者不适用):依合约规定。 9.对公司财务、业务之影响: 田边须协助本公司加速F703DFU药证取得; 本公司授予田边F703DFU达成可于台湾提出新药查验登记申请进度后, 在台湾及东协市场优先议定专属授权及制造合约之权利。 10.具体目的: 未来将有助于本公司F703DFU在台湾取得药证后加速F703DFU的药品销售。
11.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8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新药开发时程长、投入经费高且未保证一定能成功,此等可能使投资面临风险, 投资人应审慎判断谨慎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