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105 发言日期: 1151104 发言时间: 144331 公司代号: 8467 公司名称: 波力-KY 主旨 : 董事会决议拟发行中华民国境内第五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 符合条款: 第1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104 说明: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1/04 2.名称﹝XX公司第X次(有、无)担保公司债﹞:波力环球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华民国 境内第五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公司债(是/否):否 4.发行总额:发行总面额以新台币390,000仟元为上限。 5.每张面额:新台币壹拾万元整。 6.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之100.5%发行。 7.发行期间:三年。 8.发行利率:票面利率为0%。
9.担保品之种类、名称、金额及约定事项:不适用 10.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偿还银行借款。 11.承销方式:将采询价圈购方式对外公开承销。 12.公司债受托人:授权董事长决定。 13.承销或代销机构:富邦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发行保证人:不适用。 15.代理还本付息机构:授权董事长决定。 16.签证机构:本次系发行无实体有价证券,故不适用。 17.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办法: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并报奉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18.卖回条件: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并报奉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19.买回条件: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并报奉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20.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并报奉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21.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 并报奉相关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行公告。 22.现金减资后再行募资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资当年度及前一年度有办理现金减资者适用):不适用 23.其他应叙明事项:中华民国境内第五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发行相关事项,若因 主管机关指示或客观环境变化而做必要之修正时,拟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于有利于 公司之情形,伺机发行并全权处理相关修正或调整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