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1/04 2.公司名称:金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本公司截至115年9月30日累积亏损达实收资本额二分之一 6.因应措施:依据公司法第211条规定,将于最近期股东常会报告, 后续评估会以资本公积弥补亏损。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本公司依115年第三季 经会计师核阅之财务报告计算,每股净值为新台币9.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