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1/03 2.发生缘由: 本公司于民国115年11月3日,因旺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旺泓)就其主张之债权声请 假扣押,法院运行人员会同相关人员至本公司运行假扣押进程。 运行现场包括法院书 记官、警察及相关律师等人员,并涉及本公司多项营运资产,包括生产设备、仪器及 库存等。 本次运行已使本公司部分重要营运资产遭查封或扣押,相关资产项目、数量 、帐面价值及实际影响范围,尚待依据法院运行笔录及公司资产清册进一步确认。 3.因应措施: (一)立即盘点本次遭假扣押之电脑设备(主机及硬盘等)、实验室仪器设备、产品库 存及其他营运资产,确认实际遭运行范围及相关财务影响。
(二)委请法律顾问针对本次假扣押裁定、运行进程及相关债权关系进行法律评估,依 法研议声明异议、撤销或变更假扣押及其他适当法律救济措施。 (三)清查既有客户订单、未交货项目、供应商应付款项及其他到期债务,评估本次事 件可能衍生之违约及赔偿责任。 (四)针对积欠员工薪资及相关和解金,进行债务盘点及资金筹措评估,并研议员工权 益保障及后续处理方案。 (五)评估公司持续营运之可行性,并就相关利害关系人权益及公司资产保全采取必要 措施。 4.其他应叙明事项: 一、对公司正常营运及客户履约能力之影响: 本次遭假扣押之资产涉及本公司维持日常营运、生产制造及履行客户订单所需之重要设 备、仪器及库存。
由于相关资产遭查封或扣押,已严重影响公司原有生产、出货及营运 调度能力。 经初步评估,本公司目前恐已无法依原定生产调度及交期履行部分既有客户 订单,可能发生无法如期交货、延迟履约或无法履行交货义务等情形,并可能因此衍生 客户求偿、违约责任及其他相关损失。 此外,本次资产遭运行亦使公司可供营运及清偿 债务之资产受到限制,除影响既有客户及供应商权益外,亦可能影响其他债权人之债权 实现及公平受偿权益。 二、对公司财务、员工薪资及既有债务清偿能力之影响: 本公司于本次事件发生前,即已存在民国114年度(2025年度)积欠员工薪资及相关和 解金尚未清偿之情形,相关款项迄今仍有待筹措及支付。
本次主要营运资产遭假扣押后 ,公司原有营运及资金调度能力进一步受到重大限制,目前已面临无力支应前述积欠员 工薪资、和解金及其他既有到期债务之重大困难。 本次事件不仅影响公司持续营运及收 入来源,亦使原已存在之员工薪资、和解金及其他债务清偿问题更加严峻,对员工权益 、公司财务及其他债权人之权益均可能造成进一步不利影响。 三、前任董事长、法人董事及债权人相关关系之说明: 游镇隆先生曾于民国108年至114年6月担任本公司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对本公司过往经 营管理、财务状况及营运情形具有长期参与及了解。
依本公司目前掌握之数据,游镇隆 先生现为本公司大股东及法人董事隆旺投资有限公司之实质负责人,同时亦为本次声请 假扣押之债权人旺泓有限公司之实质负责人。 因此,游镇隆先生同时具有本公司前任董 事长兼任总经理,并为大股东及法人董事之实质负责人,以及本次债权人之实质负责人 等多重身分,对本公司过往及目前所面临之财务、营运困境应有相当程度之了解。 本次 旺泓有限公司声请假扣押并运行之标的,涉及本公司维持正常营运所必要之内核设备、 仪器及库存,已对公司原有营运、客户订单履行、员工薪资支付及其他债务清偿能力 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实质降低公司持续经营及恢复正常营运之可能性。
鉴于上述多重身分及相关债权关系,本公司将进一步厘清相关债权形成原因、交易背 景、资金往来及本次假扣押运行之相关情形,并委请法律顾问进行完整法律评估,以 维护本公司、全体股东、员工及其他债权人之合法权益。 四、公司目前营运状况及持续经营风险: 截至本重大消息公告发布日,本公司主要营运资产遭运行后,已面临重大营运困难。 由于生产设备、仪器及库存等资产之使用及调度受到限制,公司正常生产、客户订 单履行及资金回收均受到重大影响。 综合目前资产遭运行情形、既有债务及员工薪 资和解金尚未清偿之状况,本公司已面临持续经营能力之重大不确定性,后续能否 维持正常营业、履行既有客户订单及清偿相关债务,均存在重大风险。
五、本公司将持续厘清本次假扣押事件对公司财务、业务及持续经营所造成之实际影 响,并依法评估相关责任及后续法律措施。 如后续有重大营运变化、资产运行范围变 动、客户订单履约状况、员工薪资及债务清偿安排,或其他足以影响公司财务业务及 股东权益之重大情事,将依相关法令规定适时发布重大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