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证券名称: 原授权投资标的如下: (一)上市或上柜(含兴柜)公司股票。 (二)未上市(柜)公司股票。 (三)上市或上柜公司发行之可转换公司债。 本次董事会决议废止前述有价证券投资授权案。 2.交易日期:115/11/3~115/11/3 3.董事会通过日期: 民国115年11月3日 4.其他核决日期: 不适用 5.交易数量、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本公司前于115年10月16日经董事会决议通过,授权董事长于投资成本余额 新台币壹亿元额度内,办理有价证券之取得或处分。 前述额度系指任一时点持有之有价证券投资成本余额合计不得超过新台币壹亿元 ;于额度内处分有价证券后,发布之额度得循环使用。
本次董事会决议废止前述投资额度及期间授权案,原授权自115年11月3日起不再适用。 6.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有价证券者不适用): 不适用,本次系废止原投资授权案。 7.与交易标的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8.迄目前为止,累积持有本交易证券(含本次交易)之数量、金额、持股 比例及权利受限情形(如质押情形): 不适用,本次系废止原投资授权案。 9.迄目前为止,依「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第三条所列之有价证券投 资(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中总资产及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权益之比例 暨最近期财务报表中营运资金数额: 本次系废止原投资授权案,故不适用。
10.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 为强化公司治理及投资决策进程之明确性,废止原有价证券投资额度及期间授权案。 11.本次交易表示异议董事之意见: 无。 12.本次交易为关系人交易: 否 13.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 不适用。 14.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 民国115年11月03日 15.前已就同一件事件发布重大消息日期: 115年10月16日 16.其他叙明事项: 本公司前于115年10月16日公告董事会通过「取得或处分有价证券投资额度及 期间授权案」,授权董事长于投资成本余额新台币壹亿元额度内,办理有价证券 之取得或处分,授权期间至116年6月30日止。
为强化公司治理及投资决策进程之明确性,本公司于115年11月3日经董事会决议 废止前述授权案,原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决议生效日起不再适用。 本次系原有价证券投资授权案之后续变更公告,未来有价证券之取得或处分, 将依实际投资规划及相关法令规定办理相关审议及核决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