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1/03 2.公司名称:本公司、嘉润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嘉润建设) 、家圣建设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家圣建设)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无 5.发生缘由:三方共同投资兴建房屋 6.因应措施:本公司拟与嘉润建设、家圣建设共同投资兴建新北市树林区大同段 488、542、543地号土地,依各自负责之土地占比为出资分配比例,各自提供建筑 资金及负担各项成本费用,本公司出资分配比55%,嘉润建设出资分配比22.5%, 家圣建设出资分配比22.5%,三方签订共同投资兴建契约书,共同完成本案之兴建。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