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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鲁钢骏 新竹县3日电)新竹县峨眉乡中盛村蔡姓村长参选人涉嫌以每票新台币1000元至2000元买票,贿款共1万8000元。新竹地检署今天侦结,将蔡姓参选人及2名桩脚起诉。
新竹地检署发布新闻稿表示,蔡姓参选人涉嫌于今年7月至8月间,先后交付或转交贿款予7名选民,要求本人或家人投票支持,每票金额1000元至2000元,合计1万8000元。
检方指出,其中蔡姓及杨姓选民除收受贿款、允诺支持外,另分别转交2000元及1000元予其他选民,要求投票支持蔡姓参选人。
新竹地检署表示,检察官指挥新竹县政府警察局竹东分局、新竹县调查站、刑事警察局及移民署新竹县专勤队侦办,依违反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及刑法投票受贿等罪嫌,起诉蔡姓参选人及蔡姓、杨姓桩脚等3人。
检方表示,其余5名受贿选民获职权不起诉,扣案贿款1万8000元依法声请没收。(编辑:萧博文)115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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