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103 发言日期: 1151102 发言时间: 171824 公司代号: 3704 公司名称: 合勤控 主旨 : 对子公司盟创科技(股)公司之资金贷与他人金额符合公开发行公司 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则第22条第一项第三款之规定 符合条款: 第23款 事实发生日: 1151102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1/02 2.接受资金贷与之: (1)公司名称:盟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与资金贷与他人公司之关系: 为本公司直接持有股权100%之子公司 (3)资金贷与之限额(仟元):2,523,486 (4)原资金贷与之余额(仟元):1,500,000 (5)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金额(仟元):700,000 (6)是否为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对同一贷与对象分次拨贷或循环动用之资金贷与:否 (7)迄事实发生日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2,200,000 (8)本次添加资金贷与之原因: 短期融通资金 3.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所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需提供担保品 (2)价值(仟元):0 4.接受资金贷与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3,168,000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571,732 5.计息方式: 贷放利率依本公司拨贷当时之资金成本加码0.1%计息 6.还款之: (1)条件: 到期一次偿还或提前偿还 (2)日期: 依实际动拨日起算一年为到期日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仟元): 5,475,164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资金贷与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43.39 9.公司贷与他人资金之来源: 母公司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