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103 发言日期: 1151102 发言时间: 171356 公司代号: 2890 公司名称: 永丰金 主旨 : 永丰金控代子公司京城银行公告董事会决议通过 停止股票公开发行暨办理解散案 符合条款: 第5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102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1/02 2.公司名称:京城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1)京城银行与永丰银行合并案业于115年7月24日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双方银行董事长共同订定合并基准日为116年1月1日,拟依相关法令规定向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停止股票公开发行,并向相关主管机关申请办理解散。
(2)董事会决议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之人全权处理本行申请停止股票公开发行暨 办理解散之相关事宜。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停止股票公开发行暨办理解散实际日期将视主管机关核准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