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103 发言日期: 1151102 发言时间: 170046 公司代号: 2498 公司名称: 宏达电 主旨 : 本公司董事会通过员工认股权凭证转换普通股之 增资基准日 符合条款: 第1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102 说明: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1/02 2.增资资金来源:员工运行认股权凭证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4.全案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发行股数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 不适用 5.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7.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8.发行价格:每股认购价格新台币35.5元及35.05元 9.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935,200股 10.公开销售股数:不适用 11.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不适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不适用 13.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发行普通股相同 14.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人才 15.现金减资后再行募资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资当年度及前一年度有办理现金减资者适用):不适用 16.其他应叙明事项:增资发行新股之基准日为1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