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103 发言日期: 1151102 发言时间: 145140 公司代号: 5434 公司名称: 崇越 主旨 : 115年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及相关事宜 符合条款: 第1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102 说明: 1.董事会决议或公司决定增资基准日期:115/11/02 2.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3.主管机关申报生效日期:115/10/30 4.董事会决议(追补)发行日期:115/09/21 5.发行总金额及股数:总金额:按面额计新台币25,000仟元。 股数:普通股2,500仟股。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7.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8.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整。 9.发行价格:实际发行价格于订定后另行公告。 10.员工认股股数:依公司法第267条保留15%,计375仟股由本公司员工认购。 11.原股东认购比率:本次发行新股股数之75%,计1,875仟股由原股东按认股基准日股东 名册记载之持股比例认购。 12.公开销售方式及股数: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1规定,提拨发行新股股数之10%, 计250仟股办理公开承销。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原股东认购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东得于停止 过户日起五日内,迳向本公司股务代理机构办理拼凑整股认购,原股东及员工放弃认 购或认购不足及逾期未拼凑之部份,拟授权董事长洽特定人认购。 14.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发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偿还银行借款及充实营运资金。
16.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115/11/24 17.最后过户日:115/11/19 18.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5/11/20 19.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5/11/24 20.股款缴纳期间:原股东及员工认股缴款期间:自115年11月30日至115年12月4日 特定人认股缴款期间:自115年12月5日至115年12月9日。 21.与代收及专户存储价款行库订约日期:俟正式签约后另行公告之。 22.委托代收存款机构:俟正式签约后另行公告之。 23.委托存储款项机构:俟正式签约后另行公告之。
24.其他应叙明事项:本公司办理115年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2,500仟股乙案,业经金融监 督管理委员会115年10月30日金管证发字第1150358331号函申报生效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