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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旅游前,除了订机票、安排住宿,还有一项重要信息,就是外交部发布的「国外旅游警示」。 如果已经买好机票,却发现目的地突然被列为红色警示,是否代表不能出国? 已经付款的旅行团、饭店又能不能退费? 事实上,外交部旅游警示分为红、橙、黄、灰4个等级,其中红色是最高警示,建议国人尽速离境,但并不等于政府直接禁止民众出国。 不同灯号代表的安全风险、旅行建议,以及取消行程时的退费规则,也有所差异。 外交部旅游警示分4级! 红、橙、黄、灰差在哪?
根据外交部领事事务局2025年4月9日修正的《外交部发布国外旅游警示参考信息指导原则》,国外旅游警示依目的地的治安、政治局势、重大灾害及其他安全风险,区分为灰色、黄色、橙色与红色4个等级,从第一级到第四级,代表安全风险逐步提高。 (图/风生活制图) 同一国家不同城市或区域的安全情况可能存在差异,外交部也可能针对特定地区发布不同等级的警示。 因此,查找时除了确认国家名称,也应留意实际前往的城市或区域。 红色旅游警示真的不能出国? 外交部揭警示与禁止出境差别 看到目的地被列为红色警示,许多民众第一个疑问,就是机场会不会禁止登机,甚至担心出国后遭到遣返。 外交部明确规定,国外旅游警示属于提供国人评估出国风险的参考性建议,并没有强制约束力。
换言之,目的地被列为红色警示,并不会因为这项警示本身,就自动产生法律上的禁止出境效果。 (图/风生活制图) 旅游警示与出入境限制是两件不同的事。 前者是台湾政府针对海外安全情势提出的风险提醒;后者则可能涉及目的地政府的入境法规、签证限制、边境管制,或旅客本身受到的其他法律限制。 例如,某个目的地即使没有法律上的全面入境禁令,也可能因为战乱导致机场关闭、航班取消,让旅客无法依原定计划前往。 反过来说,即使当地机场仍正常运作,也不代表安全风险已经解除。 因此,能否顺利成行,仍取决于当地入境规定、交通运作及实际安全情势。 旅游警示升红色,机票、饭店、旅行团能全额退费吗? 除了人身安全,另一个让旅客担心的问题,就是已经支付的旅费能否拿回来。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指出,旅游警示与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的适用、国际机票及住宿取消退费,以及海外旅游相关保险退保与理赔等消费争议,并没有必然关系。 因此,目的地变成红色警示,不代表旅客一定可以无条件拿回全部费用。 如果参加的是旅行社安排的国外团体旅游,则须确认《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范本》及相关法规的适用条件。 根据交通部观光署公布的旅游咨询常见问题,若外交部或陆委会发布的警示可能危及国人旅游安全,观光署会与相关单位会商,综合当地情势研议旅行团解约退费处理原则。 观光署指出,红色警示的旅行团解约可依契约第14条处理,橙色警示则涉及第15条规定,两者的解约条件与费用计算方式并不相同。
(图/风生活制图) 《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范本》第14条,处理的是出发前因不可抗力或不可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契约全部或部分无法履行的情况。 符合条件时,双方可以解除契约,且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不过,旅行社仍可提出已代缴行政规费或履行契约已支付必要费用的单据,经核实后扣除,再将剩余款项退还旅客。 至于第15条,则是针对出发前已有客观事实,足以认定旅游地区可能危害旅客生命、身体、健康或财产安全的情况。 符合条件时,双方可以解除契约,但解除契约的一方须依约定补偿另一方,补偿比例不得超过旅游费用的5%。 第15条也准用第14条的相关规定,旅行社依法可扣除的行政规费及必要费用,仍须纳入退款计算。
以5万元团费为例,若适用第15条且契约约定5%补偿比例,补偿金额为2500元,另须计算依法可扣除的相关费用。 至于自由行旅客自行购买的机票与饭店,通常须依航空公司、订房平台或住宿业者适用的退改规定处理;如果航空公司主动取消航班,也应确认业者公告的退票或改票安排。 另外,旅游平安险、旅游不便险等保险商品的承保范围及除外责任并不相同,是否能理赔,仍须依保单条款、事故原因与实际损失认定。 出国前去哪里查旅游警示? 陆港澳、疫情警示要分开看 外交部领事事务局设有「国外旅游警示分级表」,可依目的地查找警示等级及相关安全说明。 至于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则由大陆委员会发布旅游警示,相关信息可通过陆委会官方网站查找。
若主要关心传染病风险,则可查看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公布的国际旅游疫情建议等级。 疾管署将疫情风险区分为第一级注意、第二级警示与第三级警告,与外交部的4色旅游警示属于不同的分级制度。 由于国外旅游警示会依当地情势变化调整,旅客可在订票前、出发前及旅途中查找最新信息,掌握目的地的安全情况。 如果国人在海外遇到重大急难,可优先与当地驻外馆处联系;若一时无法取得联系,也可拨打外交部「旅外国人紧急服务专线」0800-085-095,从国外拨打则为+886-800-085-095,须自付国际电话费用。 外交部另设有适用部分国家或地区的全球免付费专线,相关拨打方式可至官方网站查找。
至于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地区的急难事件,陆委会设有「陆港澳紧急服务信息」,其中中国大陆可联系海基会紧急服务专线,香港及澳门则设有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的24小时紧急联系电话,旅客可于出发前保存相关联系方式。 参考数据:外交部领事事务局《外交部发布国外旅游警示参考信息指导原则》、国外旅游警示分级表;交通部观光署《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范本》、旅游咨询常见问题;大陆委员会国人赴陆港澳风险专区;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国际旅游疫情建议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