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卢太城 台东县31日电)陈姓台东县延平乡民代表参选人和胡姓配偶共同涉以每票新台币2000元到5000元贿选,台湾台东地方检察署检察官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陈姓被告获准。
台东地检署今天发布新闻稿表示,据报2人涉以每票2000元、5000元不等代价对选民现金买票贿选,指派检察官指挥台东警察局关山分局侦办,30日持台湾台东地方法院核发搜索票搜索2人住处,查扣相关物证,并拘提2人及传唤7名选民到案说明。
台东地检署说,经检察官讯问,认2名被告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投票行贿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实足认有勾串证人之虞,今天凌晨向法院声押禁见陈姓被告获准;胡姓被告谕知限制住居,其余选民请回。
台东地检署表示,买票贿选严重破坏民主法治与选举公平性,民众如果发现有任何贿选情事,请勇于出面检举。检举人身分绝对严格保密,经查获属实,可获高额检举奖金,检举专线0800-024-099(拨通后按4)。(编辑:李明宗)1151031
选择与事实站在一起,您的每一份赞助,都是守护新闻自由的力量
下载中央社「一手新闻」APP,即时掌握最新消息
本网站之文本、图片及影音,非经授权,不得转载、公开播送或公开传输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