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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表日期: 1151031 发言日期: 1151030 发言时间: 204343 公司代号: 2317 公司名称: 鸿海 主旨 : 代重要子公司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会 决议发行员工持股计划案 符合条款: 第5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30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0/30 2.公司名称: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子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84.10% 5.发生缘由: 子公司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面向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内核员工发行员工持股计划案。 员工持股 计划案参与总人数不超过12,000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0万元。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 方式取得并持有的公司股票。 员工持股计划案期限84个月,分三期解锁,锁定期限 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比例分别为50%、30%、20%。 6.因应措施: 既得条件为公司业绩达标以及员工业绩考核为B/乙等或以上。 公司业绩指针不达要 求,该期不得解锁。 员工未符既得条件,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收回。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本则重大消息同时 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7.1员工持股计划案需要股东会审议。
后续如员工持股计划案之变更等事项,需由股 东会授权董事会处理。 7.2为使消息揭露时间一致以保障台湾及上海两地投资者权益,本公告发布日期配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网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