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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表日期: 1151031 发言日期: 1151030 发言时间: 175928 公司代号: 2059 公司名称: 川湖 主旨 : 代子公司川益科技(股)公司公告其董事会决议现金增资发行 普通股案 符合条款: 第1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30 说明: 1.董事会决议或公司决定日期:115/10/30 2.发行股数:750,000股。 3.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4.发行总金额:新台币10,500,000,000元。 5.发行价格:新台币14,000元。 6.员工认股股数: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发行股数之10%由本公司员工承购。 7.原股东认购比率:发行股数之90%由原股东按认股基准日股东名簿记载之持股比例 认购。
8.公开销售方式及股数:不适用。 9.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员工及原股东认购不足及放弃认购之部分,授权 董事长洽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之。 10.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股份相同。 11.本次增资资金用途:支应三厂及五厂之厂房新建工程及购置设备之资金需求。 12.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后另行公告。 13.最后过户日:不适用。 14.停止过户起始日期:不适用。 15.停止过户截止日期:不适用。 16.股款缴纳期间: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后另行公告。 17.与代收及专户存储价款行库订约日期:不适用。 18.委托代收存款机构:不适用。 19.委托存储款项机构:不适用。
20.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有关本次增资计划之发行股数及发行金额,未来如因客观环境改变而有修正之必要 时,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之。 (2)本次增资发行新股之认股基准日、缴款期间及增资基准日,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之 。 嗣后如有异动或前述未尽事宜,授权董事长得依法全权处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