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31 发言日期: 1151030 发言时间: 150735 公司代号: 1617 公司名称: 荣星 主旨 : 公告本公司对单一企业背书保证余额符合 公开发行公司资金贷与及背书保证处理准 则第二十五条第一项第三款 符合条款: 第22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30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0/30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东莞荣星电子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之孙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465,270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161,007 (5)本次添加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97,58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258,587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48,790 (8)本次添加背书保证之原因: 东莞荣星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由本公司提供背书保证。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96,367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299,399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偿还借款 (2)日期: 116/05/31 CNY33,000仟元 116/10/29 CNY20,000仟元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1,395,811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437,322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18.80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57.09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