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31 发言日期: 1151030 发言时间: 133619 公司代号: 2414 公司名称: 精技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订定115年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等相关事宜 (补充公告每股发行价格、代收及专户存储价款行库) 符合条款: 第1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30 说明: 1.董事会决议或公司决定增资基准日期:115/10/21 2.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3.主管机关申报生效日期:115/10/20 4.董事会决议(追补)发行日期:115/08/05 5.发行总金额及股数: 发行总金额:新台币200,000,000元 发行总股数:20,000,000股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7.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8.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9.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新台币46元(补充公告) 10.员工认股股数: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增资发行新股之10%, 计2,000,000股由本公司员工认购。
11.原股东认购比率: 增资发行新股之80%,计16,000,000股,由原股东按认股基准日 股东名簿记载之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比例分别认购之。 目前流通在外股数161,735,846股计算,原股东每仟股得认购98.92674股。 12.公开销售方式及股数: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之1规定, 提拨增资发行新股之10%,计2,000,000股,采公开申购方式公开销售。 13.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 认购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东自停止过户日起五日内自行向本公司股务 代理部办理拼凑成整股认购。 原股东及员工放弃认购或拼凑后仍不足一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权董事长 洽特定人认购之。 14.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已发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5.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偿还银行借款,改善财务结构。
16.现金增资认股基准日:115/11/14 17.最后过户日:115/11/09 18.停止过户起始日期:115/11/10 19.停止过户截止日期:115/11/14 20.股款缴纳期间: 原股东及员工股款缴纳期间:115/11/23~115/11/27 特定人认股缴款期间:115/11/30~115/12/01 21.与代收及专户存储价款行库订约日期:115/10/30(补充公告) 22.委托代收存款机构:凯基商业银行城东分行(补充公告) 23.委托存储款项机构:兆丰国际商业银行东内湖分行(补充公告) 24.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5年10月20日金管证发字 第1150357472号函申报生效在案。
(2)本次现金增资发行计划所订之内容及其他相关未尽事宜,如遇法令变更、经 主管机关修正或因应客观环境需要而须修正或调整时,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