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30 2.公司名称:天宇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依114/06/05柜台买卖中心证柜监字第1140201186号函规定办理。 6.因应措施:遵行函文规定办理。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1) 依柜台买卖中心证柜监字第1140201186号函说明三: 截至9月底本公司应收帐款余额153,417千元(已逾期应收帐款金额 17,074千元,未逾期应收帐款金额136,343千元),占总资产2.85% ,占股本13.59%及前月回收金额为112,246千元。
(2)对逾期应收帐款催收情形及保全措施之运行进度: 对美系客户 Powin 声请Chapter 11 破产案件,本公司于案件初期即委任美 国律师处理相关法律与债权事宜,并实际参与债权人委员会,以掌握案件进 度并维护自身权益。 该案件于 2025 年 10 月后转为清算进程,法院并于 11 月底确认清算 计划,Powin 已停止营运;其与内核营运相关之主要资产,已在法院 监督下完成拍卖出售。 清算信托已于 12 月初成立,接手处理未出售之剩余资产及相关追偿或 诉讼事宜。 实际回收金额与分配时程,仍须视资产变现及相关进程进度 而定。 目前法院进程未涉及新的重大资产出售或重整方案变更,案件已 进入清算管理阶段。
本公司将持续追踪信托运作与回收情形,并审慎评 估其对财务之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