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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众党团拟修刑法 毒驾累犯致死最高可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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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这代表什么

(中央社记者 曾以宁 台北30日电)民众党立法院党团召开记者会表示,拟在今天立法院会提案处理刑法修法,添加毒驾累犯致死最高可处死刑,力拚三读,盼借此加强吓阻作用,以提升公共安全。

(摘自原文导言,非改写)

新闻正文

完整中文翻译制作中,以下为原文。

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曾以宁 台北30日电)民众党立法院党团召开记者会表示,拟在今天立法院会提案处理刑法修法,添加毒驾累犯致死最高可处死刑,力拚三读,盼借此加强吓阻作用,以提升公共安全。

行政院6月11日通过刑法第185条之3修正草案,加重毒驾罚责,毒驾致死处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内再犯致死,可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7月22日审查,朝野委员肯定刑法加重毒驾罚责,但对量刑意见不一;此案10月28日进行党团协商,朝野仍无共识。

民众党团干事长洪毓祥受访指出,近年来台湾社会发生多起毒驾致人于死与重大伤害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例,民众党团一直致力于将毒驾纳入刑法,尤其针对毒驾累犯致死这类重大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例,希望在本次修法中提高刑度,纳入死刑。

洪毓祥说,修法不是为了报复,而是希望借此加强吓阻作用。尤其吸毒本身就是不容于法的行为,吸毒后还选择开交通工具上路,形成不定时炸弹、造成致命杀人工具,是漠视其他用路人的安危、造成了他人的无辜损害,因此盼借此提醒毒驾者,做出毒驾行为前应仔细想一想,达到提升公共安全效果。

根据现行「刑法」,施用毒品、麻醉药品或其他物品,致不能安全驾驶的刑责,与酒驾规定在相同条文,媒体询问党团版本是否与酒驾规定一并修改。

对此洪毓祥说,此次修法并没有把酒驾纳入修法范围,而是维持现行规定,会以添加的方式,单独处理毒驾刑责。(编辑:万淑彰)1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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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 曾以宁 台北30日电)民众党立法院党团召开记者会表示,拟在今天立法院会提案处理刑法修法,添加毒驾累犯致死最高可处死刑,力拚三读,盼借此加强吓阻作用,以提升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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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6月11日通过刑法第185条之3修正草案,加重毒驾罚责,毒驾致死处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内再犯致死,可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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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7月22日审查,朝野委员肯定刑法加重毒驾罚责,但对量刑意见不一;此案10月28日进行党团协商,朝野仍无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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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记者 曾以宁 台北30日电)民众党立法院党团召开记者会表示,拟在今天立法院会提案处理刑法修法,添加毒驾累犯致死最高可处死刑,力拚三读,盼借此加强吓阻作用,以提升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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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6月11日通过刑法第185条之3修正草案,加重毒驾罚责,毒驾致死处5年以上12年以下有期徒刑,10年内再犯致死,可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员会7月22日审查,朝野委员肯定刑法加重毒驾罚责,但对量刑意见不一;此案10月28日进行党团协商,朝野仍无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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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出處:中央社(https://www.cna.com.tw/news/aipl/202610300086.aspx)。原文發布時間:2026-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