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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汪淑芬 台北30日电)台湾推动二氧化碳捕捉后封存(CCS)有新进展。环境部今天表示,已审查通过台塑石化股份有限公司所提麦寮地区「碳封存地质探勘计划」,为相关管理办法公布后首件获准案。
环境部发布新闻稿,台塑化的「碳封存地质探勘计划」,是「二氧化碳捕捉后封存管理办法」公布施行后首件封存场址探勘计划,代表台湾二氧化碳捕捉与封存由政策规划正式进入场址实证阶段,是迈向净零排放重要里程碑。
环境部表示,地质探勘调查对于二氧化碳封存场址至关重要。封存场址是否具有足够厚度且连续、可容纳二氧化碳的储集层,其上方是否有完整致密的盖层作为封闭屏障,及周边有无断层等潜在泄漏信道,必须通过震测及钻井等探勘作业,取得场址实测数据加以验证。
环境部说,相关管理办法明订,事业申请封存场址第一步即是向环境部提出地质探勘计划,经同意后进行探勘,接着依环境影响评估法规定办理环评,才能申请封存核准。
9月初,台塑化依照管理办法规定提出「碳封存地质探勘计划」,规划在云林县麦寮乡六轻工业区及邻近海域约50km × 50km范围内,进行陆域与海域震测调查、地质探勘井钻凿、井下测试及岩心物理、岩心力学分析、监测设施及模型评估等作业,确认麦寮地区地下约1000至1800公尺的储集层与盖层,评估场址封存量体与安全性。
环境部说,邀专家学者及经济部相关机关召开二次审查会议,同意台塑化探勘计划,包括探勘范围、探勘期间(核准日起至民国120年12月31日),及台塑石化公司所提探勘方法,惟未来如有注储层评估,不得进行二氧化碳灌注测试。
审查委员建议,探勘井开钻前即创建环境基线调查,钻井过程做好环境保护措施、尽早进行利害关系人沟通及信息公开机制。环境部表示,同意探勘范围不具排他性,也不构成日后封存核准的优先权。事业应依探勘调查结果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通过环评审查后,再申请封存核准。(编辑:张铭坤)11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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