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30 发言日期: 1151029 发言时间: 173034 公司代号: 2327 公司名称: 国巨* 主旨 : 代子公司国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现金增资 符合条款: 第1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29 说明: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0/29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是,请并叙明预定发行期间/否):否 4.全案发行总金额及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发行股数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 新台币500,000,000元 ; 50,000,000股 5.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金额及股数:不适用 6.采总括申报发行新股案件,本次发行后,剩余之金额及股数余额:不适用 7.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8.发行价格:不适用 9.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不适用 10.公开销售股数:不适用 11.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不适用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不适用 13.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与原发行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充实营运资金 15.现金减资后再行募资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资当年度及前一年度有办理现金减资者适用):不适用 16.其他应叙明事项:拟订115年11月02日为增资基准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