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30 發言日期: 1151029 發言時間: 162754 公司代號: 1626 公司名稱: 艾美特-KY 主旨 : 代子公司艾美特電器(九江)有限公司依「公開發行公司資金貸與 及背書保證處理準則」第二十五條第一項第三、四款規定公告 符合條款: 第22款 事實發生日: 115102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5/10/29 2.被背書保證之: (1)公司名稱:艾美特電器(深圳)有限公司 (2)與提供背書保證公司之關係: 同為母公司間接投資100%公司。
(3)背書保證之限額(仟元):16,519,086 (4)原背書保證之餘額(仟元):1,295,674 (5)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金額(仟元):1,045,050 (6)迄事實發生日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2,340,724 (7)被背書保證公司實際動支金額(仟元):855,948 (8)本次新增背書保證之原因: 銀行保證額度續約 3.被背書保證公司提供擔保品之: (1)內容: 無 (2)價值(仟元):0 4.被背書保證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之: (1)資本(仟元):1,019,200 (2)累積盈虧金額(仟元):734,230 5.解除背書保證責任之: (1)條件: 授信合約到期 (2)日期: 授信合約到期 6.背書保證之總限額(仟元): 51,670,130 7.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餘額(仟元): 7,762,146 8.迄事實發生日為止,A提供背書保證餘額占公開發行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 比率: 286.68 9.迄事實發生日為止,背書保證、長期投資及資金貸與餘額合計數達該公開發行公 司最近期財務報表淨值之比率: 175.42 10.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