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30 发言日期: 1151029 发言时间: 153324 公司代号: 2455 公司名称: 全新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发行国内第四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 符合条款: 第1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29 说明: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0/29 2.名称﹝XX公司第X次(有、无)担保公司债﹞:全新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内第四次 无担保转换公司债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公司债(是/否):否 4.发行总额:新台币10亿元 5.每张面额:新台币10万元 6.发行价格:暂定依票面金额之100%~110%发行 7.发行期间:3年 8.发行利率:票面利率为0% 9.担保品之种类、名称、金额及约定事项:不适用 10.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充实营运资金(购料支出)暨购置机器设备 (含附属设备工程) 11.承销方式:采询价圈购方式办理公开承销 12.公司债受托人:台中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3.承销或代销机构:群益金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发行保证人:不适用 15.代理还本付息机构: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 16.签证机构:采无实体发行,不适用 17.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办法: 将依有关法令办理,并报相关主管机关奉核准后另行公告 18.卖回条件:将依有关法令办理,并报相关主管机关奉核准后另行公告 19.买回条件:将依有关法令办理,并报相关主管机关奉核准后另行公告 20.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 将依有关法令办理,并报相关主管机关奉核准后另行公告 21.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 将依有关法令办理,并报相关主管机关奉核准后另行公告 22.现金减资后再行募资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资当年度及前一年度有办理现金减资者适用):不适用 23.其他应叙明事项: (一)因资本市场筹资环境变化快速,为掌握订定发行条件及实际发行作业之时效, 本次发行国内第四次与第五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筹资计划有关之发行金额、发行条件 、发行及转换办法之订定,以及计划所需资金总额、资金来源、计划项目、资金运用 进度、预计可能产生效益及其他相关事项,如经主管机关指示,相关法令规则修正, 或因应客观环境需修订或修正时,拟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
(二)为配合国内第四次与第五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筹资作业之发行作业,拟授权 本公司董事长核可并代表本公司签署一切有关发行国内无担保转换公司债之契约文档 ,并代表本公司办理相关发行事宜,如有未尽事宜,拟授权董事长全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