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笔记 · IDAEO AI News

#新闻媒体

林腾鹞观点:修宪应落实主权在民、责任政治与人民幸福权─从多数统治、政府体制改革到良好行政与新兴人权保障

发布者:

TL;DR · 这代表什么

立法院重启修宪委员会后,迄今修宪提案仍以个别立法委员连署为主,未见各党团提出完整的宪政改革蓝图。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赖清德总统早在2019年6月即公开承诺,当选总统后立即启动「宪政国是会议」,主张推动偏向内阁制的双首长制、明定总统职权、恢复行政院长国会同意权,并允许立法委员兼任部会首长,创建权责相符的宪政体制。

(摘自原文导言,非改写)

新闻正文

完整中文翻译制作中,以下为原文。

立法院重启修宪委员会后,迄今修宪提案仍以个别立法委员连署为主,未见各党团提出完整的宪政改革蓝图。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赖清德总统早在2019年6月即公开承诺,当选总统后立即启动「宪政国是会议」,主张推动偏向内阁制的双首长制、明定总统职权、恢复行政院长国会同意权,并允许立法委员兼任部会首长,创建权责相符的宪政体制。 然而就任两年多,至今未见其履行当年承诺。 笔者期盼兼任民进党主席的赖清德总统,尽速提出完整修宪草案,不要任由零件维修式的提案取代整体宪政改革。 中华民国宪法即将施行八十年。 历经总统直选、民主转型及社会变迁,现行宪政制度亟须全面检讨。

笔者主张,宪政改革应确立五项根本原则: 主权在民是根本,多数统治是基础,责任政治是保障,良好行政是义务,人民尊严与幸福是目的。 一、先改革修宪门槛,再全面推动宪政改革 宪法要安定,但不能僵化;修宪要困难,但不能不可能。 现行《宪法增修条文》第12条规定,修宪须经立法委员四分之一提议、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员四分之三决议,最后还须全民复决,有效同意票超过选举人总额半数。 2022年十八岁公民权修宪案,同意票564万7102票,占有效票52.96%,仍因未达全体选举人半数而未通过。 这充分暴露现行修宪制度过度僵化的问题。

笔者主张采取两阶段修宪:第一阶段优先改革修宪进程及复决门槛,改采有效票过半数同意,配合合理参与门槛;第二阶段再全面改革政府体制、中央各院职权及基本人权保障。 但改革不能破坏宪法内核。 依司法院释字第499号意旨,民主共和、国民主权、基本人权及权力分立制衡等根本原则,均应受到保障。 宪法内核应坚固,宪政制度则必须容许改革。 二、落实多数统治,创建权责相符的政府体制 1996年总统直接民选后,总统取得强大民主正当性,却未同步创建相称的政治责任。 总统掌握行政院长任命、重大政策及重要宪政人事提名权,却不向国会负一般政治责任;行政院长依法向立法院负责,实际上却高度受制于总统。 如此形成总统有权而责任不足、行政院长负责却缺乏自主性的宪政困境。

未来修宪必须重新检讨总统、行政院及立法院的权责关系,创建有效的行政立法僵局解决机制。 尤其《宪法》第37条副署制度、第72条法律公布义务,以及《宪法增修条文》第3条覆议制度,应创建明确的履行义务与究责机制,不能任由行政权自行决定是否接受国会依法作成的决议。 总统选举亦应改采两轮投票制。 2024年赖清德以40.05%得票率合法当选,但总统既掌握重大统治权,理应争取更广泛的多数支持。 第一轮无人过半,即由得票最高两组候选人进行第二轮决选。 此外,《宪法》第68条将国会常会限制于每年两个固定期间,亦应改革。 立法院应创建全年持续有效运作制度,强化国会调查、预算决算审查与行政监督。 行政权全年存在,国会监督就不能只有八个月!

三、人民应有修宪提案权、总统罢免发动权及弹劾提议途径 《宪法》第17条保障人民选举、罢免、创制及复决权,但现行人民不能直接连署提出修宪案,也不能直接发动总统罢免。 人民既是国家主人,就不应只有被动投票的权利。 笔者主张增订人民修宪提案权,达法定连署门槛后,立法院即应限期审议;总统、副总统罢免案也应允许人民直接连署发动,并设置合理的投票与通过门槛。 总统弹劾制度则应适度调整国会提案及决议门槛,增设人民连署要求启动弹劾审查的进程,但最终仍由独立宪法审判机关依法裁判。 罢免追究政治责任,弹劾追究重大宪法责任,两者不能混淆。 人民不能只在选举时是主人,选举后却无法有效监督有权者。

四、分散重要人事提名权,防止宪政机关失能 现行大法官、考试委员、监察委员等重要人事提名权集中于总统,容易产生政治控制与人事僵局。 笔者建议,十五名大法官可由总统、立法院及独立司法提名机制各提名五人,再经立法院同意任命。 并应明定提名期限、公开专业审查及僵局补救进程,防止长期悬缺或以代理制度规避国会同意权。 司法院释字第632号已揭示,总统应适时提名,立法院应适时行使同意权,不得消极不作为而妨碍宪政机关正常运作。 重要宪政机关不能成为总统的人事附属机关,更不能因总统不提名而长期失能。 五、改革考试、监察两院,强化国会审计监督 政府组织不是为了养机关,而是为了服务人民。

考试院应研究改制为具独立性的国家文官委员会,维护国家考试公平、公务员专业及行政中立;一般人事行政业务则可集成于行政体系。 监察院应朝国会监督、专业调查及独立审计方向改革,设置国会监察使及独立国家审计机关。 尤其审计部应改隶国会监督体系,并保障其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强化对中央政府、国营事业、特种基金、特别预算及政府采购的审计。 立法院不能只审政府准备花多少钱,更应审政府实际花了多少钱、是否合法、是否有效率,以及人民究竟得到什么。 现行国家人权委员会则应维持组织、预算、人事与职权独立,真正监督国家履行人权义务。 六、将良好行政权及新兴人权纳入宪法 宪法不只是保障人民免于国家侵害,更应保障人民获得良好行政。

从出生、教育、就业、医疗、住宅、交通到退休照护,人民一生几乎离不开行政机关。 行政违法、怠惰、贪污、浪费与不公平待遇,都可能直接伤害人民生活。 《欧盟基本权利宪章》第41条已明定良好行政权,保障公平处理、合理期间、陈述意见、阅览卷宗及行政决定说明理由等权利。 笔者主张参考此一制度,将人民享有合法、公正、廉洁、透明、有效率及负责任行政的权利明文入宪,并创建行政怠惰与违法失职的有效救济。 同时,人工智能及数字科技快速发展,宪法亦应加强信息自主、数字隐私、个人数据保护、算法公平及自动化决策进程保障,并强化生存权、健康权、居住保障、环境权与世代正义。 政府不能因为使用人工智能,就免除原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依法行政不只是公务员的职务要求,更应成为人民可以向国家主张的宪法权利。 七、结语:宪法是人民的,政府是人民的公仆 宪法保障人民,最根本的意义可以归纳为三个层次: 不想当奴隶,就需要自由与平等;要活得下去,就需要周全的生存保障;要活得好,就需要良好行政、尊严对待及追求幸福的机会。 修宪不是为了扩大总统权力、维护政党利益或增加政府机关,而是为了创建真正主权在民、多数统治、权责相符、有效监督与保障人权的民主宪政。 最后再次强调: 主权在民是根本,多数统治是基础,责任政治是保障,良好行政是义务,人民尊严与幸福是目的。 宪法要安定,但不能僵化;修宪要困难,但不能不可能。 宪法不是总统的,不是行政院的,不是立法院的,也不是大法官的。

宪法是人民的! 政府不是人民的主人,而是人民的公仆! 中华民国下一阶段宪政改革,应让人民真正当家作主,能够自由地活下去、有尊严地活得好,并在民主法治与良好行政保障下追求幸福! *作者为东海大学法律系退休教授

引用级事实单元(F-Units)

立法院重启修宪委员会后,迄今修宪提案仍以个别立法委员连署为主,未见各党团提出完整的宪政改革蓝图。

F1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赖清德总统早在2019年6月即公开承诺,当选总统后立即启动「宪政国是会议」,主张推动偏向内阁制的双首长制、明定总统职权、恢复行政院长国会同意权,并允许立法委员兼任部会首长,创建权责相符的宪政体制。

F2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现行《宪法增修条文》第12条规定,修宪须经立法委员四分之一提议、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员四分之三决议,最后还须全民复决,有效同意票超过选举人总额半数。

F3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2022年十八岁公民权修宪案,同意票564万7102票,占有效票52.96%,仍因未达全体选举人半数而未通过。

F4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依司法院释字第499号意旨,民主共和、国民主权、基本人权及权力分立制衡等根本原则,均应受到保障。

F5 本站收录原文的原句(仅去排版记号与多余空白)· 第 1 段 · 風傳媒 来源类别:未分类(尚未核实)

常见问题(FAQ)

這則新聞的重點是什麼?

立法院重启修宪委员会后,迄今修宪提案仍以个别立法委员连署为主,未见各党团提出完整的宪政改革蓝图。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赖清德总统早在2019年6月即公开承诺,当选总统后立即启动「宪政国是会议」,主张推动偏向内阁制的双首长制、明定总统职权、恢复行政院长国会同意权,并允许立法委员兼任部会首长,创建权责相符的宪政体制。然而就任两年多,至今未见其履行当年承诺。

原文提到哪些關鍵數字?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赖清德总统早在2019年6月即公开承诺,当选总统后立即启动「宪政国是会议」,主张推动偏向内阁制的双首长制、明定总统职权、恢复行政院长国会同意权,并允许立法委员兼任部会首长,创建权责相符的宪政体制。 现行《宪法增修条文》第12条规定,修宪须经立法委员四分之一提议、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员四分之三决议,最后还须全民复决,有效同意票超过选举人总额半数。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article/11176618)。原文發布時間:2026-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