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30 发言日期: 1151029 发言时间: 153034 公司代号: 1909 公司名称: 荣成 主旨 : 代重要子公司荣成环科公告对单一企业背书保证余额达新台币 一千万元以上且对其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 数达该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百分之三十以上者。 符合条款: 第22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29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0/29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平湖荣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本公司持股超过百分之五十之被投资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41,580,150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1,151,136 (5)本次添加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1,994,160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3,145,296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1,151,136 (8)本次添加背书保证之原因: 营业周转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5,408,858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2,073,868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根据公司和被背书保证公司以及银行间的合约而定。
(2)日期: 根据公司和被背书保证公司以及银行间的合约而定。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62,370,225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34,688,289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166.85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70.04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