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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立荃观点:从公共资金到民间投资-如何让下一代能源变得可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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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L;DR · 这代表什么

谈到绿色金融与新能源发展,政策制定者与市场最常追问的往往是:台湾到底有没有足够的资金?

(摘自原文导言,非改写)

新闻正文

完整中文翻译制作中,以下为原文。

谈到绿色金融与新能源发展,政策制定者与市场最常追问的往往是:台湾到底有没有足够的资金? 银行愿不愿意放款? 政府该提供多少补助? 然而,当我们兼具金融风控与能源产业第一线的双重视角时,会发现真正的瓶颈从来不是「资金总量不够」,而是风险、报酬与资本需求的结构性匹配问题:一项新能源技术从实验室走向规模化市场,究竟需要经过哪些关卡? 在不同成熟度的阶段,应该由谁提供资本、承担什么风险? 又需要创建哪些机制,才能让项目从取得融资,顺利走到并网营运并产生可持续的现金流? 近期大型行库在离岸风电联贷案传出的授信违约,凸显了这个关键问题。

如果绿色金融只剩配合政策的热情,却缺乏严谨的项目风险解构与工程履约管理,原本意在推动转型的政策美意,就可能演变成案场停摆与金融呆帐。 新能源的发展,不是「找到一笔钱、盖好一座设备」就能顺利运作。 技术可行,不代表工程能按期完工;工程完工,不代表商业模式能独立成立;即使开始营运,收益也不必然足以还本付息。 如果我们把不同阶段的风险混为一谈,只会让前瞻技术因缺乏早期资本而夭折,或者让尚未成熟的项目过早使用银行债权,最终导致风险转嫁至金融体系。 一、 台湾的既有经验:金融体系的学习与授信逻辑升级 回顾台湾新能源的发展历程,金融体系并非没有处理项目风险的经验,而是历经了一段务实的学习过程。

以太阳光电为例,早期金融机构同样缺乏违约率与设备衰退的在地数据。 然而,随着国泰金控、中租与永丰银行等业者逐步进入市场,金融业开始学习如何评估光电板退化率、土地与屋顶使用权、并网条件及长期售电合约(PPA)。 随着技术数据累积与供应链成熟,授信逻辑才从早期的「企业信用抵押」,逐步升级为「依据项目现金流评估」的项目融资模式。 这段经验说明:金融市场不一定要等所有风险都消失才进场,但必须随着产业成熟,持续改善风险辨识与管理的能力。 到了离岸风电时代,项目融资的复杂度大幅提升。

以 CIP 的「凤尾一号(Fengmiao 1)」风场为例,项目于 2025 年 3 月声明完成融资交割,筹集约新台币 1,030 亿元的项目融资,由 27 家国际与本地银行参与,部分融资另有出口信贷机构(ECA)及台湾国家融资保证机制支持,全数发电容量亦通过企业购售电合约(Corporate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CPPA)配置给六家企业。 这个案例的意义,在于展现了企业购电合约、信用增强、银行团融资与工程安排如何共同形成一套可供金融机构评估的风险架构。 都市更新与危老重建融资,提供了绿能项目风险治理的另一项参考。

两者的资产性质与工程风险并不相同,但都提醒金融机构:不能只看开发商的财务报表,还必须掌握工程进度、资金用途及未来现金流。 都更案件通过建筑经理公司、专户控管与适当续建安排来降低风险;重大能源项目也应创建相应机制,包括独立技术顾问(Technical DD)、工程进度监督,以及预先约定的介入权(Step-in Rights)。 完工并网是重要的风险控制里程碑,但不是债权安全的充分条件,银行仍须确认营运现金流是否足以支应成本与债务。 过往台湾高铁(THSR)的财务改善历程,提供了极具价值的借镜经验。

当具有重大公共效益的基础设施面临财务困境时,政府、经营者与债权人当时通过股权重组、展延特许期与债务展延,成功改善了持续经营的条件,不仅让高铁彻底走出财务危机,更使其转型为如今全台不可或缺的内核交通设施。 然而,重整并不代表每一个项目都应无条件救到底,关键在于严谨的效益评估:其未来的营运价值与公共效益,是否足以支持继续投入所需的重整成本? 二、 资本接力链:依技术与商业成熟度分阶段配置资本 面对能源转型的不确定性,金融业不是要降格风控标准,而是要创建一套与技术及商业成熟度相互匹配的资本接力机制: 1. 技术验证阶段(早期研发):适用于尚未充分验证的前沿技术,资金需求以研发补助、示范计划及技术验证资金为主。

在这个阶段,资金的目的在于创建独立且可信任的技术验证数据,而不是过早要求银行提供债权融资。 2. 示范商业化阶段(跨越死亡谷):项目从实验室走向场域示范,资金需求大幅增加,但营运模式尚未完全定型。 此时需要政府示范计划、策略投资人与公共风险分担工具共同进场,创建可供后续投资人判断的营运与成本数据。 3. 规模化融资阶段:当技术、工程及收入模式已具备可验证性且长期 CPPA 购电合约明确后,由策略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及商业银行依照风险报酬条件参与,融资重心转向工程履约与现金流管理。 4. 受挫重整与退场阶段:若项目不幸陷入营运困境,应理性厘清责任。

若是内核技术失效,应创建明确的停损机制;若技术可行但承包商财务恶化,则应评估启动替代履约或重整方案,选择整体成本合理的处理方式。 三、 政府如何发挥杠杆:创造「可投资性」与划清风险天花板 对于尚未充分验证的前沿能源技术,我们不能假设民间创投或企业策略投资人已经具备足够的技术评估能力与风险承担意愿。 当市场缺乏早期风险资本时,政府与公共资金就必须在关键阶段扮演「市场启动者(Market Enabler)」的角色。 新能源产业需要政府发挥公共资金的杠杆功能,但重点在于「创造可投资性」: 在技术层面:公共资金除了支持技术研发,更应支持技术验证与风险信息的公共化。

通过研发与试验场域支持,创建透明且具公信力的技术验证数据与失败纪录,降低整个市场的信息不对称。 在资本层面:参考国际金融公司(IFC)的混合融资(Blended Finance)经验,政府可通过第一损失保证或信用保证承担早期特定风险,用少量的公共资金带动民间商业资金进场。 在市场层面:针对中小企业使用现行 CPPA 信保机制的实际障碍,政府应进一步评估推动「绿电需求聚合(团购)+ 标准化弹性短约 + 国家信保」的可行性。 若由售电平台承接长期购电再短约转售给中小企业,就必须同步创建透明的定价、风险准备及责任分配机制,不能将期限与价格风险无条件转移给政府或公营事业。 同时,公共资金绝非无条件替企业亏损买单。

政府作为风险架构设计者,必须划清四大天花板: 资格天花板:只处理具有明确公共效益与市场失灵的投资,并检验其「额外性(Additionality)」——即确认若无公共资金介入,该投资是否确实无法发生,避免排挤民间投资。 风险天花板:设置保证成数、单一项目上限与总体风险限额,要求民间资金承担适度风险。 问责天花板:设置技术验证、营运、财务与减碳 KPI,创建查核与停损机制。 退场天花板:事先设置检讨期限与退场条件,避免公共支持永久化。 至于一般大众资金,则应创建清楚的风险分级与投资人保护机制。

一般投资人若要参与能源转型,可以通过适当揭露风险、受到监理并符合适合度要求的金融商品;但对于技术尚未验证、信息不透明且可能承受重大本金损失的早期项目,不能只因为具有绿色或公共效益的名义,就将其风险包装成适合散户的投资机会。 结语:将风险治理转化为国家能源能力 政府支持前沿能源技术,不应只以补助金额或民间投资倍数进行单一衡量,而应同时检验技术风险是否降低、项目是否逐步具备独立经营能力,以及公共资金是否真正产生额外的公共效益。

在此我们提出 SCREA 决策框架,从安全(Safety)、竞争力(Competitiveness)、韧性(Resilience)、环境(Environment)与战略自主(Autonomy)五个维度,评估能源投资对国家的整体价值。 能源投资不能只看短期财务报酬,也不能只看技术是否先进;公共价值与商业可行性,仍然需要分别评估。 绿色金融真正的使命,不是要求银行承担所有风险,而是通过技术验证、资本分工、契约设计与公共资金治理,创建一套让技术、资本与公共政策能够合理分工的机制——使能源安全、系统韧性与产业竞争力,逐步转化为台湾可以持续投资、可以验证,也可以拷贝的国家能力。

*作者为聚界洁能亚洲副董事长、台中商银常务董事、鑫友会前瞻政策顾问。 本文由鑫友会提供,授权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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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CIP 的「凤尾一号(Fengmiao 1)」风场为例,项目于 2025 年 3 月声明完成融资交割,筹集约新台币 1,030 亿元的项目融资,由 27 家国际与本地银行参与,部分融资另有出口信贷机构(ECA)及台湾国家融资保证机制支持,全数发电容量亦通过企业购售电合约(Corporate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CPPA)配置给六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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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资本接力链:依技术与商业成熟度分阶段配置资本 面对能源转型的不确定性,金融业不是要降格风控标准,而是要创建一套与技术及商业成熟度相互匹配的资本接力机制: 1. 技术验证阶段(早期研发):适用于尚未充分验证的前沿技术,资金需求以研发补助、示范计划及技术验证资金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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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示范商业化阶段(跨越死亡谷):项目从实验室走向场域示范,资金需求大幅增加,但营运模式尚未完全定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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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规模化融资阶段:当技术、工程及收入模式已具备可验证性且长期 CPPA 购电合约明确后,由策略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及商业银行依照风险报酬条件参与,融资重心转向工程履约与现金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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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 CIP 的「凤尾一号(Fengmiao 1)」风场为例,项目于 2025 年 3 月声明完成融资交割,筹集约新台币 1,030 亿元的项目融资,由 27 家国际与本地银行参与,部分融资另有出口信贷机构(ECA)及台湾国家融资保证机制支持,全数发电容量亦通过企业购售电合约(Corporate Power Purchase Agreement, CPPA)配置给六家企业。 二、 资本接力链:依技术与商业成熟度分阶段配置资本 面对能源转型的不确定性,金融业不是要降格风控标准,而是要创建一套与技术及商业成熟度相互匹配的资本接力机制: 1. 技术验证阶段(早期研发):适用于尚未充分验证的前沿技术,资金需求以研发补助、示范计划及技术验证资金为主。

這則新聞的原始出處與發布時間?

原始出處:風傳媒(https://www.storm.mg/article/11176483)。原文發布時間:2026-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