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30 发言日期: 1151029 发言时间: 133616 公司代号: 3257 公司名称: 虹冠电 主旨 : 公告本公司添加背书保证金额达处理准则第二十五条 第一项第二款、第三款及第四款标准 符合条款: 第22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29 说明: 1.事实发生日:115/10/29 2.被背书保证之: (1)公司名称:Wisdom Bright Inc. (2)与提供背书保证公司之关系: 100%持股之子公司 (3)背书保证之限额(仟元):1,605,765 (4)原背书保证之余额(仟元):259,560 (5)本次添加背书保证之金额(仟元):162,225 (6)迄事实发生日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421,785 (7)被背书保证公司实际动支金额(仟元):110,313 (8)本次添加背书保证之原因: 本公司与Wisdom Bright Inc.共用银行融资额度之保证,旧约届期,年度新续约 3.被背书保证公司提供担保品之: (1)内容: 无 (2)价值(仟元):0 4.被背书保证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之: (1)资本(仟元):823,249 (2)累积盈亏金额(仟元):62,328 5.解除背书保证责任之: (1)条件: 银行合约到期 (2)日期: 银行合约到期 6.背书保证之总限额(仟元): 1,926,918 7.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余额(仟元): 421,785 8.迄事实发生日为止,A提供背书保证余额占公开发行公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 比率: 26.27 9.迄事实发生日为止,背书保证、长期投资及资金贷与余额合计数达该公开发行公 司最近期财务报表净值之比率: 92.83 10.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添加背书保证为美金500万元,系因银行年度续约所产生。
2.以2026/10/19台银即期买卖汇率均价32.445换算台币。 3.最近期财务报表计算基础为115年第2季之财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