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29 2.发生缘由: 本公司于115年8月4日董事会决议现金增资发行普通股5,000,000股,发行价格 暂订为每股新台币32元,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115年10月8日金管证发字 第1150357160号函申报生效在案。 并于115年10月20日董事会决议发行价格 为新台币27元,已获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金管证发字第1150149846号函 同意备查。 3.财务业务信息:发行价格由原暂定每股新台币32元,经115年10月20日 董事会决议发行价格为每股新台币27元,增资计划资金用途及发行股数 皆维持不变。
4.有无「本中心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兴柜股票审查准则」第34条所列重大消息之 情事而未输入「公开信息观测站」。 (若有,请说明):无。 5.有无「本中心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兴柜股票审查准则」第35条所列重大消息 说明记者会之情事。 (若有,请说明):无。 6.其他应叙明事项: 承诺书 因睿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办理民国115年现金增资发行 新股案,业经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于民国 115年 10月08日以第1150357160号 函申报生效在案。
因考量因衡量市场环境,并综合考量股东权益及公司整体利益,为期顺利完成 本次现金增资募集资金,本公司业经民国115年10月20日董事会决议,将本次 现金增资之每股发行价格订定为新台币27元。 上述价格变更,预期对原股东、员工及认股人等权益应尚无重大影响, 若因发行价格调降,而造成参与此次现金增资之原股东、员工及认股人权益 受损,经提出合理及具体理由主张其权利受损部份,本公司愿负相关赔偿责任。 此致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承诺书人 公司名称:睿腾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黄靖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