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0/29 2.名称﹝XX公司第X次(有、无)担保公司债﹞:台湾嘉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内第一次 无担保可转换公司债 3.是否采总括申报发行公司债(是/否):否 4.发行总额:发行总面额上限为新台币3.5亿元整,预计发行募集总金额上限为新台币 3.57亿元整。
5.每张面额:新台币10万元整 6.发行价格:依票面金额100-102%发行 7.发行期间:三年 8.发行利率:0% 9.担保品之总类、名称、金额及约定事项:不适用 10.募得价款之用途及运用计划:偿还银行借款、充实营运资金 11.承销方式:拟采询价圈购方式办理公开承销 12.公司债受托人:授权董事长决定 13.承销或代销机构:统一综合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发行保证人:不适用 15.代理还本付息机构:凯基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务代理部 16.签证机构:采无实体发行,故不适用。 17.能转换股份者,其转换价格及转换办法: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并报请主 管机关核准后,将另行公告。
18.卖回条件: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将另行公告。 19.买回条件: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将另行公告。 20.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其换股基准日: 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将另行公告。 21.附有转换、交换或认股者,对股权可能稀释情形: 相关办法将依有关法令规定办理,并报请主管机关核准后,将另行公告。
22.现金减资后再行募资之合理性及必要性 (募资当年度及前一年度有办理现金减资者适用):不适用 23.其他应叙明事项:本次国内第一次无担保转换公司债之重要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发行 时点、募集金额、发行及转换条件与发行价格之订定,以及本计划所需资金总额、资 金来源、计划项目、预计资金运用进度、预计可能产生效益及其他相关事宜,如遇有 法令变更、经主管机关要求或因应主客观环境之变化而需修正时,拟授权本公司董事 长于上述预计发行总金额上限内视实际情况全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