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29 2.公司名称:倍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民国115年第三季财务报告,自结(尚未经会计师审核)115年第三季合并营收 为新台币10.34亿元,税前获利新台币6,541万元,按目前实收股本新台币7.21亿元 计算,第三季每股税前盈余新台币0.91元。 本年度累计至第三季合并营收为 新台币27.09亿元,税前净利新台币11,094万元,每股税前盈余新台币1.54元。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