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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过世后,银行帐户里持续导入的退休金,究竟还能不能使用? 如果爸爸生前每月固定领取劳保老年年金,过世后帐户却仍有款项入帐,家属可能以为是政府补发的退休金。 然而,劳保局指出,老年年金依法发给至死亡当月,若领取人过世后仍持续溢领,家属恐面临追讨。 至于哪些款项可以依法领取,关键在于年金所属月份,而不是实际入帐日期。 爸爸8月12日过世,9月底还有劳保年金入帐! 为何不算溢领? 根据劳动部劳工保险局公布的「劳保年金申请与核发原则」,劳保老年年金采按月发给,每月应发给的年金,会在次月底前拨入指定帐户,而且年金发给至领取人死亡当月为止。
假设一名父亲退休后每月领取2万元劳保老年年金,却在8月12日过世,家人在8月底及9月底仍发现年金入帐,是否代表政府多发了4万元? (图/风生活制图) 劳保局说明,死亡当月的老年年金仍可全额发给,不会按死亡日期比例扣减;死亡次月起则停止发给,若仍发生溢领,须依法处理。 劳保年金溢领怎么办? 劳动部曾公布54人溢发纪录 依据《劳工保险条例》第65条之2,领取年金给付者死亡时,其法定继承人应自死亡之日起30日内,检具相关文档数据通知劳保局,年金自死亡次月起停止发给。 如果家属未依规定通知,导致劳保局持续汇款而发生溢领,劳保局应以书面命溢领人于30日内缴还,也可以依法从原本汇发年金的帐户余额中追回溢领款项。
劳动部曾于2017年9月26日发布新闻稿指出,当时劳保局通过比对户政数据及家属通报纪录,发现已有54名老年年金领取人因家属延迟办理死亡登记、未即时通报,造成死亡后年金溢发,劳保局已分别向其家属追回溢发款项。 过世后还有年金没领到怎么办? 劳保局揭继承人请领规定 如果爸爸过世时,原本依法可以领取的最后一笔年金,因为死亡除户、帐户结清或其他原因尚未导入帐户,家属是否就拿不到这笔钱? 劳保局表示,依《劳工保险条例》第65条之2,年金领取人死亡后,应发给而尚未拨入帐户的年金,可以由法定继承人提出申请。 申请时须检附死亡者的死亡户籍誊本及法定继承人户籍誊本;若法定继承人有两人以上,也可以检附共同委任书及切结书,由其中一人代表请领。
劳保局也说明,家属通报年金领取人死亡后,将寄发公文告知尚未入帐年金的请领方式,以及遗属年金的请领资格。 如果死亡者另有符合规定的老年给付差额,也会提供相关申请文档,供符合资格的受益人选择请领。 遗属年金与老年给付差额须依规定择一请领,不能同时领取。 参考数据及引用来源 劳动部劳工保险局-劳保年金申请与核发原则 劳动部劳动法令查找系统-《劳工保险条例》第65条之2 劳动部-领取劳保老年年金者死亡,家属应即向劳保局通报(2017年9月26日) 劳保局常见问答-领取老年年金之后死亡,遗属要通知劳保局吗? 劳保局-领年金期间身故,遗属还可领差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