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董事会决议日期:115/10/29 2.增资资金来源:现金增资发行新股。 3.发行股数(如属盈余或公积转增资,则不含配发给员工部分):普通股10,760,000股。 4.每股面额:新台币10元。 5.发行总金额:新台币107,600,000元。 6.发行价格:每股发行价格暂定以新台币108元溢价发行,预计募集总金额为 新台币1,162,080,000元,惟实际发行价格授权董事长参酌市场状况,并依相关法令与 主办证券承销商共同议定之。 7.员工认购股数或配发金额:依公司法267条规定,保留本次发行股数之15%, 计1,614,000股由员工认购。 8.公开销售股数:9,146,000股。
9.原股东认购或无偿配发比例(请注明暂定每仟股认购或配发股数):本次现金增资发行 新股,除依公司法第267条规定保留15%由员工认购外,其余85%则依证券交易法第28条 之1规定及本公司114年6月13日股东常会决议,由原股东放弃优先认购权利,全数供推 荐证券商办理上市前公开承销,不受公司法第267条按照原有股份比例优先分认之规定 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认购股份之处理方式:员工认购不足或放弃认购之部分,授权董事长洽 特定人按发行价格认购之。 对外公开承销认购不足部分,依「中华民国证券商业同业公 会证券商承销或再行销售有价证券处理办法」规定办理。
11.本次发行新股之权利义务:本次现金增资发行之股份均采无实体发行,发行之权利义 务与原已发行普通股相同。 12.本次增资资金用途:偿还银行借款及充实营运资金。 13.其他应叙明事项: (1)本次现金增资案俟主管机关申报生效后,授权董事长订定增资基准日、股款缴纳期 间及办理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之相关事宜。 (2)本次现金增资发行新股所订发行价格、发行条件、计划项目、募集金额及其他相关 事项,如因法令规定或主管机关要求,基于营运评估或客观环境需予修正变更时,授权 董事长全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