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1.事实发生日:115/10/29 2.公司名称:强生化学制药厂股份有限公司 3.与公司关系(请输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适用 5.发生缘由: 本公司115年第3季合并营业收入为新台币(以下同) 149,249仟元,合并营业利益为 25,169仟元,合并税前净损为(48,098)仟元;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税后净损为 (52,543)仟元;每股亏损为(0.58)元。 115年累计至9月份为止,合并营业收入为442,385仟元,合并营业利益为55,910仟元, 合并税前净利为33,075仟元;归属于母公司业主之税后净利为24,207仟元;每股盈余 为0.27元。
6.因应措施:无 7.其他应叙明事项(若事件发生或决议之主体系属公开发行以上公司, 本则重大消息同时符合证券交易法施行细则第7条第9款所定 对股东权益或证券价格有重大影响之事项): 上述自结数尚未经会计师查核或核阅,实际获利数字依本公司公告之每季经会计师 签证(核阅)之财务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