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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曹亚沿 新北29日电)新北市板桥区刘姓里长为寻求连任,去年涉嫌招待选民出游,且让不符资格的民众一同参加享受政府补助。新北检认该里长涉犯选罢法及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等,复讯后谕知10万元交保。
据了解,新北市板桥区刘姓里长去年11月举办出游活动,招待约200人前往新竹一日游,涉嫌借此行贿寻求选民支持。另出游经费部分是由政府补助,但刘姓里长涉嫌找非里民的民众参加出游,因此也涉犯贪污治罪条例。
新北地检署检察官王宗雄指挥法务部调查局桃园市调查处、内政部移民署北区事务大队新北市专勤队及桃园市警察局龟山分局组成项目小组侦办,昨天前往里长住家等3处搜索,并通知相关人员21人到案说明。
检方讯问后,认刘姓里长涉犯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有投票权之人行贿罪、贪污治罪条例对于主管事务图利罪、商业会计法填制不实会计凭证罪、税捐稽征法帮助逃漏税捐罪等犯嫌重大,谕知新台币10万元交保;另2名被告分别以5万元、3万元交保。
新北检提醒,任何以招待旅游、提供免费食宿或其他不正利益换取选票的行为,均可能涉及贿选犯罪,检方将秉持「有闻必查、有据必办」原则,依法严办,绝不宽贷。(编辑:张雅净)1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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