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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消息
(中央社记者 赖于榛 台北29日电)立法院日前三读通过「老人福利法」第22条修正案,行政院今天证实已经收到三读条文,但修法漏接弱势长者,因此正研议法案内容,后续将在宪法赋予的职权当中采取合法合宪因应作为。
蓝白推「老人福利法」第22条修正,明订近一年综合所得税率未达20%的65岁以上长者,健保费由中央全额补助,却删除原条文有关部分负担费用或保险给付未涵盖医疗费用无力负担者,直辖市、县(市)主管机关应予补助等内容。卫福部长石崇良昨天在立法院答询时表示,仓促修法恐致全台6.6万名弱势长者遭遗漏,预计1个月内提出因应规划报告。
行政院发言人李慧芝今天主持政院会后记者会时指出,政府制定政策一直秉持3原则,包含不增加实质举债、不排挤其他政策,且进程要合法合宪,照顾长辈是政府的责任,同时也要维护健保制度永续,更不能漏接最需要帮助的弱势长者,但立法院这次修法却删除原条文有关部分负担费用或保险给付未涵盖医疗费用无力负担者,恐导致弱势长者无法获得保障。
李慧芝说,行政院正研议法案内容,后续将在宪法赋予的职权中采取合法合宪因应作为。根据推算,行政院若要采覆议手段,最晚期限为11月6日。
行政院过去面对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法案有违法违宪疑虑,或认为窒碍难行时,多以覆议、声请释宪与暂时处分等方式寻求救济,去年起针对立法院通过的8项法案也陆续运用不予副署因应。(编辑:林淑媛)115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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