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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過世後,兄弟姊妹共同繼承土地,明明不是自己一個人的財產,為什麼整張地價稅繳款書卻只寄到自己家? 2026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提醒,若繼承的土地尚未分割、屬於「公同共有」,稅務機關原則上只會開立一張地價稅繳款書,並寄給其中一名共有人,其他人則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 民眾雖然可以申請分單,先繳納自己應繼分的稅額,但如果兄弟姊妹有人欠稅,其他繼承人仍可能因連帶繳納責任被追繳,甚至面臨強制執行。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10月16日也公布案例,一名林先生與弟弟共同繼承土地,全年地價稅1萬元,哥哥申請分單並繳清5000元後,若弟弟沒有繳納另外5000元,哥哥仍可能被要求負擔未繳稅款。 究竟地價稅為何只寄給一個人?
兄弟共同繼承土地,能不能各繳各的? 兄弟共同繼承土地,為何地價稅單只寄給1人? 財政部揭原因 根據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公布的民眾來電案例,吳先生與其他繼承人共同持有一筆土地,卻發現地價稅繳款書只有自己收到,讓他相當困惑,於是致電稅務機關詢問,能否只繳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對此,臺中市地方稅務局說明,關鍵在於土地的共有型態。 如果父母過世後,土地由多名繼承人共同取得,尚未完成分割,並以「公同共有」方式持有,地價稅通常會以公同共有戶歸戶開立一張繳款書。 若公同共有土地未設置管理人,所有公同共有人都是納稅義務人,但稅務機關會向其中一人送達地價稅繳款書,其他共有人則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
因此,地價稅單只寄給某一個人,不代表整筆土地都登記在他名下,也不代表其他兄弟姊妹完全沒有繳稅責任。
兄弟共同繼承土地,地價稅分單與責任一覽 常見情況 地價稅處理方式 兄弟共同繼承土地,尚未分割 如屬公同共有,原則上以共有戶開立一張繳款書 整張稅單只寄給哥哥 未設管理人時,向其中一名共有人送達繳款書,其他人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 哥哥只想繳自己的一份 可以向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分單繳納 4兄弟共有土地,全年稅額1萬元 若法定潛在權利各1/4,分單後每人可繳2500元 哥哥已繳2500元,其他人欠稅 哥哥仍負連帶繳納責任 其他繼承人不繳,遭移送執行 原則上先執行未繳稅者財產;執行無著仍可能追及已繳稅者 想從根本釐清權利關係 與其他繼承人協調,評估分割繼承登記 資料來源:臺中市、臺南市地方稅務機關與財政部賦稅署。
2500元為官方舉例情境,實際應繼分依個案認定。 地價稅1萬元,可以申請分單各繳5000元嗎? 兄弟姊妹可申請分單繳納 如果收到整張地價稅單,卻不想先替其他兄弟姊妹墊付稅金,該怎麼辦? 臺中市地方稅務局指出,公同共有人可以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分單繳納」,按照法定潛在權利比例,例如應繼分,先繳納自己應負擔的地價稅。 申請時,可依個案檢附繼承系統表等證明公同共有法律原因的資料,供稅務機關審核。 即使不是所有繼承人都願意一起申請,也可以由其中一人單獨提出分單申請。 若全體共有人共同申請,則可依各自法定潛在權利比例分別開單。
不過,這裡所說的應繼分,是計算各繼承人分單稅額的依據,並不代表公同共有土地已經實際分割,或每個人都已取得特定土地持分。 兄弟繼承土地,哥哥繳了5000元還要幫弟弟繳? 財稅局揭真實案例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2026年10月16日公布案例,林先生和弟弟共同繼承一筆土地,全年地價稅共1萬元。 林先生認為自己只需要負擔一半,因此向稅務機關申請分單繳納,按照二分之一的法定潛在權利比例,先繳清5000元。 然而,就算林先生已經付了自己的5000元,如果弟弟沒有繳納剩下的5000元,林先生仍可能被要求繳納欠款。 原因在於《土地稅法》規定,公同共有土地的全體共有人對應納地價稅負連帶繳納責任。
財稅局提醒,很多民眾以為辦妥分單、繳清自己的金額,就等於跟其他繼承人沒有關係,但分單只是方便繳納稅款,並不會因此免除法律上的連帶責任。 也就是說,兄弟姊妹共同繼承的土地,只要仍維持公同共有狀態,就不能單憑一人已經繳清分單金額,認定整筆土地的地價稅責任都已經結束。 已經繳清自己的地價稅,其他兄弟沒繳怎麼辦? 能避免連帶責任嗎? 如果其中一名繼承人已繳清自己的分單稅額,其他人卻遲遲不繳,政府會直接向已繳稅的人追討嗎? 財政部賦稅署說明,為保障已分單繳稅者的權益,當公同共有土地發生欠稅並移送行政執行時,稅務機關會請行政執行機關優先對尚未繳稅的公同共有人財產進行執行。
例如5名繼承人共同持有一筆土地,其中一人已申請分單並繳清自己的稅額,另外4人沒有繳納,執行機關原則上會先針對這4人的財產執行。 但如果未繳稅的繼承人沒有足夠財產可供執行,已繳清分單稅額的人,仍可能因連帶責任而被追繳。 因此,「可以分單繳納」和「只需要對自己的分單金額負責」,是兩件不同的事。 財稅局建議,繼承人可以先協調稅金分擔方式,必要時進一步辦理分割繼承登記,釐清土地權利關係及後續稅務責任。 2026地價稅何時繳? 11月30日前繳清,逾期恐被加徵滯納金 2026年地價稅自11月1日起開徵,繳納期限至11月30日止。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今年地價稅繳款書自10月22日起陸續寄發,民眾收到稅單後,應留意土地資料、稅額及繳納期限。 如果發現兄弟姊妹共同繼承的土地,整張地價稅單只有自己收到,可以先確認土地是否屬於公同共有,以及有無設置管理人,再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詢問分單繳納。 依稅務局說明,逾期繳納地價稅,每超過3日會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10%;超過繳納期限30日仍未繳清,可能被移送行政執行。 尤其共同繼承土地的家庭,若對稅款分擔尚未達成共識,應及早協調並確認分單申請,以免因其他繼承人未繳稅,衍生後續追繳問題。 FAQ|兄弟共同繼承土地5大問題 Q1:兄弟共同繼承土地,為什麼地價稅單只寄給我?
如果土地屬於公同共有,且沒有設置管理人,稅務機關原則上會以公同共有戶開立一張繳款書,向其中一人送達;其他共有人會收到核定稅額通知書。 Q2:兄弟繼承土地,地價稅可以各繳各的嗎? 可以申請分單繳納。 公同共有人可向土地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依其法定潛在權利比例,例如應繼分,申請開立自己的分單。 Q3:申請分單繳納地價稅,要所有兄弟姊妹同意嗎? 不一定。 依官方說明,部分共有人可以單獨申請自己的分單;如果全體共有人共同申請,則可依各人的法定潛在權利比例分別開單。 Q4:自己那份地價稅已經繳清,兄弟沒繳還會被追稅嗎? 仍有可能。 公同共有土地的繳稅責任是連帶的。
若其他人欠稅,行政執行時原則上先針對未繳稅者財產執行;若無財產可供執行,仍可能追及已完成分單繳納的共有人。 Q5:2026年地價稅什麼時候繳? 2026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為地價稅繳納期間。 若收到公同共有土地的稅單,應及早聯繫地方稅稽徵機關,確認分單及繳納方式。 資料來源: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公同共有土地,可以只繳自己應繼分的地價稅嗎?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只想繳自己那一份? 公同共有地價稅沒那麼簡單! (2026/10/16) 財政部賦稅署:公同共有人分單繳納及欠稅強制執行說明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115年地價稅將於11月開徵,請依限繳納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公同共有土地分單申請相關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