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正文
出表日期: 1151029 发言日期: 1151028 发言时间: 233833 公司代号: 3711 公司名称: 日月光投控 主旨 : 代子公司环旭电子(股)公司公告董事会决议出售子公司 Asteelflash USA Corp.特定业务及相关资产等 符合条款: 第11款 事实发生日: 1151027 说明: 1.并购种类(如合并、分割、收购或股份受让): 收购 2.事实发生日:115/10/27 3.参与并购公司名称(如合并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设公司、收购或受让股份标的公司之 名称: 收购公司:环旭电子(股)公司之关系人USI Asteelflash USA Corp. 被收购公司:环旭电子(股)公司之子公司Asteelflash USA Corp. 4.交易相对人(如合并另一方公司、分割让与他公司、收购或受让股份之交易对象): USI Asteelflash USA Corp. 5.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是 6.交易相对人与公司之关系(本公司转投资持股达XX%之被投资公司),并说明选定 收购、受让他公司股份之对象为关系企业或关系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响股东权益: 环旭电子(股)公司、Asteelflash USA Corp.及USI Asteelflash USA Corp. 均为同集团合并子公司 7.并购目的及条件,包括并购理由、对价条件及支付时点(注七): 基于集团经营策略调整,USI Asteelflash USA Corp.拟自Asteelflash USA Corp. 收购印刷电路板组装(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ies, PCBAs)及整机组装 业务(下称「标的业务」),包括与该标的业务相关之特定资产、契约关系、租赁权益及 员工。
本次交易的对价由交易双方参考转移资产、合约关系等标的业务相关元素的价值、基于 标的业务截至2026年10月31日的帐面资产净值协商确定。
目前预估交易价格为12,997仟美元,最终购买价款应于11月20日之前确定并获得双方 确认,买方应在购买价款最终确定后向卖方支付该金额。 8.并购后预计产生之效益: 优化集团整体营运性能 9.并购对每股净值及每股盈余之影响: 无 10.并购之对价种类及资金来源: 本案以现金为对价,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11.换股比例及其计算依据: 不适用 12.本次交易会计师、律师或证券承销商出具非合理性意见:否 13.会计师或律师事务所名称或证券承销商公司名称: 扬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14.会计师或律师姓名: 胡湘宁 15.会计师或律师开业证书字号: 中市会证字第0191号 16.独立专家就本次并购换股比例、配发股东之现金或其他财产之合理性意见书内容 (一、包含公开收购价格订定所采用之方法、原则或计算方式及与国际惯用之市价法 、成本法及现金流量折现法之比较。二、被收购公司与已上市柜同业之财务状况 、获利情形及本益比之比较情形。三、公开收购价格若参考鉴价机构之鉴价报告者 ,应说明该鉴价报告内容及结论。四、收购人融资偿还计划若系以被收购公司或合 并后存续公司之资产或股份为担保者,应说明对被收购公司或合并后存续公司财务 业务健全性之影响评估)(注七): 本次交易架构系现金收购,非公开收购案。 评估过程以民国115年9月30日为评价基准日,依管理阶层预估推算至10月31日 预计移转的拟制资产与负债情况。
会计师参考独立财务专家安永财务管理咨询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价值分析报告 ,经自行运行市场法、收益法及成本法评价进程,得到受评标的价值,认为标的业 务的市场价值介于美金12,053仟至14,558 仟元之间,Asteelflash USA Corp. 预计以美金12,997仟元处分标的业务及相关资产,介于以上合理区间内,故应属合 理。 17.预定完成日程(注七): 双方同意转让日期为民国115年11月2日 18.既存或新设公司承受消灭(或分割)公司权利义务相关事项(注二): 卖方将标的业务相关的全部合约、合约关系以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销售订单 转让给买方 19.参与合并公司之基本数据(注三): 不适用 20.分割之相关事项(含预定让与既存公司或新设公司之营业、资产之评价价值;被 分割公司或其股东所取得股份之总数、种类及数量;被分割公司资本减少时,其资 本减少有关事项)(注:若非分割公告时,则不适用): 不适用 21.并购股份未来移转之条件及限制: 不适用 22.并购完成后之计划(包含一、继续经营公司业务之意愿及计划内容。二、是否发生 解散、下市(柜)、重大变更组织、资本、业务计划、财务及生产、对公司重要人员 、资产之安排或运用,或其他任何影响公司股东权益之重大事项): 此为集团内部关系人交易,无其他影响公司股东权益之重大事项。 23.其他重要约定事项: 无 24.其他与并购相关之重大事项: 无 25.本次交易,董事有无异议:否 26.并购交易中涉及利害关系董事信息(自然人董事姓名或法人董事名称暨其代表人姓名 、其自身或其代表之法人有利害关系之重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实际或预计投资其他 参加并购公司之方式、持股比率、交易价格、是否参与并购公司之经营及其他投资条件 等情形)、其应回避或不回避理由、回避情形、赞成或反对并购决议之理由)(注七): 无 27.是否涉及营运模式变更:是 28.营运模式变更说明(注四): 将由USI Asteelflash USA Corp.承接标的业务 29.过去一年及预计未来一年内与交易相对人交易情形(注五): 不适用 30.资金来源(注五): 不适用 31.其他叙明事项(注六): 1.本交易已经由Asteelflash USA Corp.母公司环旭(股)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 可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查找。 2.为使消息揭露时间一致以保障台湾及上海两地投资者权益,本公告发布日期配 合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网时间 注二、既存或新设公司承受消灭公司权利义务相关事项,包括库藏股及已发行具有股权性质有 价证券之处理原则。 注三:参与合并公司之基本数据报括公司名称及所营业务之主要内容。 注四:倘涉营运模式变更,请于字段叙明包括营业范围变更、产品线扩充/缩减、制程调整、产业 水平/垂直集成,或其他涉及营运架构调整事项。 注五:非属私募资金用以并购案件者,得填写不适用。 注六:若本案成就前,尚需经国内、外主管机关(如:投审会、公平交易委员会、反垄断局或其他单位)核准或许可者,应予叙明相关事项。